一中国船东所属船舶在澳非法排放,公司和船长面临巨额罚款
信德海事 史淑楠
2020年11月,在西澳大利亚南海岸附近,某中国金租公司旗下拥有的散货船大副因 “心不在焉”而将 2000 -3000 升舱底水排入埃斯佩兰斯附近的海洋中。
该船舶的船东公司和时任船长因此被起诉。
根据澳大利亚媒体最新消息,该船船东可能面临最高 22.2 万美元的罚款,而该轮的船长也可能被处以最高 4.4 万美元的罚款。
ABC Goldfields: Jarrod Lucas
澳大利亚卡尔古利地方法院听审:该船大副打开左舷阀门,在船舶航行时排放了舱底水。
法庭听审:此次排放起初是被一名当地直升机驾驶员发现,他在距离埃斯佩兰斯海岸线 15 海里的地方注意到船上有绿色排放物排出,并将在空中拍摄的照片提供给了埃斯佩兰斯港港务局局长。
港务局局长与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就此事展开了联合调查。
联邦检察官Anthony Willinge告诉法庭方,这些含硫排放物不仅在视觉上给人造成不适,还会引发担忧。
Anthony表示:“其实这类违法行为很难被监测到,需要强有力的威慑。”
作为调查的一部分,AMSA 询问了该船的大副,他将这一错误归咎于 "心不在焉"。
律师Nick Terry同意这一罪行并非微不足道,但同时他告诉法庭方,该船东公司和船长此前在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未曾有过前科。
Nick Terry表示:"这是人为过失。就算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但有些时候还是会发生这样不可预料的事情。
辩方认为,应该起诉租家,而不是船东。
该轮的船东公司为我国一金租公司,该轮被租给了另外一家T公司。
Nick说:“该船的船东公司是船舶的实际抵押人,并没有控制权。在与租家的合同中要求租家遵守环境法规,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没有遵守环境法规。那船东还能做什么呢。”
地方法官Janie Gibbs说:“船东公司对违法行为应负有严格责任,并对其进行监督”。
“虽然根据租船协议,船东对船舶没有控制权,但这并不能免除他们的责任。”
她说:“即使是轻微的污染也会影响海洋生物和沿海水域,而且埃斯佩兰斯还是一个主要的旅游胜地。”据悉,这一事件发生之际,州政府正计划在西澳南海岸建设一个新的海洋公园,其中将包括埃斯佩兰斯。
Gibbs将宣判时间推迟到 1 月 19 日,并要求辩方就公司和船长的财务状况提供更多信息。
Gibbs说:“虽然这位张姓船长与非法排放没有直接关系,但他还是道歉了,并在事件发生后与船员们召开了安全会议,这表明他有很大的悔意。”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明天(12月7日),AMSA船舶检验经理Stephen McMeeking将在信德海事论坛发表“营运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AMSA新PSC检查选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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