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公会(ICS)鼓励中国考虑国际航运净零温室气体排放的“双赢”基金和激励方案
国际航运公会(ICS)在2023年9月26日于北京举行的全球可持续交通论坛(GSTF)上表示,如果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要实现最近政府间达成的零排放目标,迫切需要采纳一种“基金和激励”机制,以激励绿色船舶燃料的生产。
在参加由中国船级社主办并由中国海事局指导的主题为“绿色智能技术推动航运业可持续发展”边会上作主旨发言时, ICS副秘书长西蒙·贝内特(Simon Bennett)表示:
“ICS对IMO于今年7月达成的零排放目标的雄心勃勃的协议表示热烈欢迎,这向船舶运营商和能源生产商发出了非常强烈的信号,后者现在必须急切地大规模供应零温室气体排放的船舶燃料,以实现如此快速的转型。
航运业将竭尽全力实现IMO设定的目标,包括到2040年全球航运业整体绝对减排70%至80%,无论贸易增长如何,这一极具雄心的目标必须实现。
但只有IMO尽快同意航运业提出的船舶根据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向IMO基金提供支持的建议,以支持‘基金和激励’机制,激励能源供应商生产零温室气体排放的船舶燃料,并提供数十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航运温室气体减排努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并使转型真正成为全球性的。
我们迫切需要缩小传统燃料和替代船舶燃料之间的成本差距,并激励大规模采用绿色燃料,以满足这一加速转型的需求。2040年距离现在不到17年,如今几乎没有零温室气体排放船舶燃料可用。”
贝内特在发言中强调:“ICS提出的‘基金和激励’方案已经被行业提出作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将在明年由IMO进行全面影响评估,以便于2025年采纳经济措施。如果要在2030年达到使用新船舶燃料的‘起飞点’,这一步骤将至关重要,以实现IMO设定的2040年和2050年的极具雄心的目标。”
为了帮助国际航运业实现碳中和,必须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那些目前对贸易和经济的影响存在合理疑问的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ICS相信,IMO正在进行的经济影响评估将证明“基金和激励”方案或类似方案是唯一的实际可行途径,以使IMO达成既定目标。因此,ICS邀请中国认真考虑该项能够实现“双赢”的基金和激励方案,助力国际航运实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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