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欧洲议会批准了“Fit for 55”2030一揽子气候计划中数项关键立法,包括改革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修正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相关规则以及设立社会气候基金。
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是欧盟三大重要立法机构。其中,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负责提出立法提案、政策和行动计划;后两者则具有立法权。
欧盟议会关于“Fit for 55 in 2030 package”的新闻发布会
关于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改革,备受航运界瞩目的一条便是首次将航运业纳入到EU ETS之中。
在此次(18日)的欧盟议会集体投票中,将航运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纳入ETS的法案文本以500票同意、131票反对和11票弃权的结果顺利通过。
接下来,这些立法文本必须再得到欧盟理事会的正式批准。然后它们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在20天后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更多的业内人士关注到EU ETS收入的问题,根据此前公布的立法文本:至少有2000 万个ETS 配额,相当于当前ETS碳价格下的约20 亿欧元,将分配给创新基金下的海事项目。
“解决气候危机和航运脱碳不是‘如果’的问题,而是‘如何’的问题。为海运留出部分ETS收入是该行业能源转型的胜利。通过创新基金提供的专门支持确实是弥合清洁燃料价格差距的关键,” 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秘书长Sotiris Raptis解释道。
信德海事认为,如果在欧洲立场以外的角度考虑,欧盟将航运业纳入EU ETS对航运业脱碳的公平发展并不是一件积极的事情。在国际海事组织(IMO)仍然作为航运业国际事务的主要政府间协商专门机构的情况下,欧盟在IMO之前抢先推出针对航运脱碳的市场调控措施,对于IMO的整体调控和区域政策不平衡问题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以中国和日本为代表的航运大国均曾提出过对欧盟的反对。
欧盟在EU ETS中的收入不仅来自欧盟成员国所属的船队,也包括其他国家到访欧盟区域的船舶。虽然欧盟同意将2000万个ETS 配额分配给创新基金下的海事项目,但这项目毫无疑问大多数将是来自欧盟国家,以及欧盟国家相关初创企业。拿所有国家船舶的“碳税”扶持自己成员国的航运脱碳技术发展,这无疑让欧美发达国家的产业技术优势一直保持在领先的地位。
以下为信德海事对于将航运纳入EUETS的系列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