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行动,减少船舶的排放
2011年7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第一套国际强制性措施,以提高船舶的能效。在过去的十年中,IMO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包括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和通过了IMO温室气体初步战略(Initial IMO GHG strategy)。为了支持这些措施的实施,IMO一直在执行一项全面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计划,包括一系列的全球项目。
IMO在COP - UNFCCC
IMO于2022年11月6日至18日出席了联合国气候大会第27次会议。IMO正在与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合作,于11月10日在第27次缔约方会议期间组织一次会外活动,探讨了发展中国家为航运业生产可再生燃料的机会。
2018年IMO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
IMO关于减少航运业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设定了关键目标。这是一个政策性框架。其主要目标是:
1. 与2008年的水平相比,到2050年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年排放量至少减少一半,并努力在本世纪尽快完全消除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
2. 温室气体初步战略设想到2030年,国际航运的碳强度(减少每个运输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整个国际航运的平均水平,至少减少40%,争取到2050年,与2008年相比减少70%。
IMO成员国已承诺在2023年对该战略进行修订。
实现目标
温室气体初步战略包括一系列候选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措施,建立在已经通过的船舶强制性能效要求之上。有些措施已经得到解决。
自该战略通过以来,IMO已经批准了到2023年的后续行动方案,并在审议和实施候选措施清单中的一些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方面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这些措施包括:
1. 通过MEPC决议,邀请成员国鼓励港口和航运部门之间的自愿合作,以促进减少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第MEPC.323(74)号决议)。
2. 批准《评估候选措施对国家影响的程序》(第MEPC.1/Circ.885号通函)。
3. 进一步改善现有的能效框架,重点是EEDI和SEEMP,特别是通过对《MARPOL公约》附则VI的修正案,对某些船型提前适用EEDI第三阶段的要求,该修正案于2022年4月生效(第MEPC.324(75)号决议)。
4. 通过MEPC决议,鼓励成员国制定和提交自愿性国家行动计划以解决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第MEPC.327(75)号决议)。
5. MEPC76次会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的修正案,即基于短期目标的碳强度降低措施,规定了船舶的技术和操作能效措施(EEXI和CII——船舶碳强度规则和评级系统);同时批准了综合影响评估。
6. 委托、监督和批准国际海事组织2020年第四次温室气体研究。
7. 由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闭会期间工作组(ISWG-GHG)初步制定生命周期温室气体评估指南。
8. 初步考虑《初步战略》中列出的其他候选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来协调和监督研发工作的建议;以及
9. 继续并加强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活动,包括建立一个自愿的多捐助方信托基金,以维持本组织的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活动,支持《初步战略》的实施("GHG-TC信托基金")。
温室气体中期措施
2021年6月,MEPC 76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工作计划,内容是如何在候选中长期措施方面取得进展的具体方法,包括激励从化石燃料转向低碳和零碳燃料的措施,以实现国际航运的去碳化。
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该战略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和最不发达国家(LDC)。
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最新数据
最新的统计数据可以在IMO第四次温室气体研究(2020年)中查找。
强制性能源效率要求——船舶必须做什么
1. 2011年,IMO同意在《MARPOL公约》附则VI中加入关于 "能源效率 "的新章节,并通过了强制性的船舶能效规定——新船的能效设计指数(EEDI)、所有船舶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2. 随后,EEDI通过进一步的修订得到了加强。
3. 2016年,IMO通过了强制性的IMO数据收集系统(DCS),用于收集和报告5000总吨以上船舶的燃油消耗数据——第一个日历年的数据收集于2019年完成。
4. 自2012年以来,由IMO牵头发起的一系列全球项目支持发展中国家签署《MARPOL公约》附则VI,并实施能效措施,支持和鼓励试点项目、创新和研发。
5. 2020年,IMO 2020年0.50%的硫含量限制生效——将航运业的氧化硫总排放量减少75%以上。
6. 2021年6月,IMO通过短期措施,到2030年将所有船舶的碳强度比2008年减少40%。
减少碳强度的短期措施
短期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达到IMO温室气体初步战略中设定的目标——到2030年,所有船舶的碳强度比2008年减少40%。这些将是《MARPOL公约》附则VI下的强制性措施。它们将带来:
1. EEXI获得值需根据船舶类型和尺寸类别的不同数值,为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计算。这表明与基线相比,该船的能效。船舶需要达到特定的要求的船舶能效指(EEXI),该指数是基于要求的折减系数(相对于EEDI基线以百分比表示)。
2. 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和CII评级
简单地说,短期措施的目的是实现IMO温室气体初步战略的碳强度降低目标。
通过要求所有船舶计算其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并建立其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和CII评级。
换句话说,船舶的能效得到一个评级(A、B、C、D、E——其中A为最佳)。使用低碳燃料的船舶显然比使用化石燃料的船舶获得更高的评级。
关键性的监管和实施支持步骤
1. 2022年11月
EEXI检验要求生效
2. 2023年
碳强度措施开始生效
修订IMO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
在短期措施下开始收集碳强度数据(CII)。
3. 2025年
EEDI第三阶段生效——新造船舶的碳强度减少30%。
4. 2030年
IMO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的目标是: 与2008年相比,每运输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作为整个国际航运业的平均水平。
5. 2050年
IMO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目标是:与2008年相比,每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少50%,每运输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70%,同时继续努力逐步消除——作为符合《巴黎协定》温控目标的二氧化碳减排途径的一部分。
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08-19 来源:连云港海事
08-04 来源: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03-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6-18 来源:连云港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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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来源:林新通 世界海运
04-12 来源:丁一文 邹 婕 世界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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