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29日,欧盟理事会宣布就“fif for 55”一揽子计划中的重要立法提案通过其谈判立场(一般方法)。该一揽子计划由欧盟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提出,其中包括将航运业纳入到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
上周6月22日,欧盟议会在对该系列法案的修订第一投票失败后迅速达成妥协方案,并获得投票通过。(参考信德海事专题报道《将航运纳入EU ETS的立法在欧洲议会通过,这三个核心修改需要关注》)
按照欧盟立法程序,欧盟立法草案通常由欧盟委员会提交,欧盟议会修订后形成“一读”方案,并在欧盟理事会达成谈判立场后进行“三方会谈”。
本周二,欧盟委员会不出所料按照既定计划通过了谈判立场,欧盟议会EU ETS报告员Peter Liese此前解释说:” 我们将在捷克总统任期开始后立即开启“三方会谈”。
目前,各方对将航运业纳入EU ETS这种里程碑式的改革,大多达成共识,但对部分问题的敲定,还持有各自的谈判立场。
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还将对部分问题进行敲定。其中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拍卖海运排放配额的收入使用问题?;第二,谁来支付排放配额的账单问题?据了解,欧盟理事会希望确保“成员国的国家将从收入中受益,而不是用于航运研究。并让船东负责支付,而不是租船人。”
欧盟理事会的观点是:
1、将履约负担放在船东或者船舶运营商身上,船东可以选择与承租人就分摊成本的合同机制进行谈判。相比之下,欧洲议会的提案将合同中的成本分担机制定为强制性的;
2、将从海运配额拍卖筹集的所有收入分配给管理成员国(欧盟船舶的船旗国,或外国船旗的船主最常停靠的国家);
3、要求航运相关的研究人员向欧盟的通用创新基金申请绿色过渡融资,并保证对海运相关项目给予“适当考虑”;
4、将3.5%的排放配额重新分配给严重依赖海上运输的成员国;
5、对于小岛屿、冬季航行和与公共服务义务有关的航行采取过渡性措施;
6、监测CBAM的影响,并评估是否需要保护欧盟航运免受碳泄漏的额外措施。
欧洲议会希望看到的是:
1、2027年后,非欧盟航次的排放被100%覆盖,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2、不仅包括二氧化碳,还包括其他非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比如甲烷,同样被纳入排放交易计划的计算中;
3、海运配额所有收入的75%分配给专门的 “欧洲海洋基金”,以支持航运业的绿色转型;
4、按照“排污者付费”的原则,进行成本分配,采用强制合同方式将成本转嫁到租船人身上。
然而,双方的观点都省略了燃料生命周期的排放,所考虑的观点都未包括燃料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排放。这其中的排放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天然气基础设施的甲烷泄漏情况。
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08-19 来源:连云港海事
04-03 来源: China PSC
04-12 来源:丁一文 邹 婕 世界海运
08-04 来源: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06-1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3-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8 来源:张云嵩、严青 造船技术与海洋平台
03-21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6 来源:林新通 世界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