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渤海伏季休渔有关规定,自9月1日中午12时起,为期四个月的黄渤海伏季休渔期全面结束,进入开渔期后,大量渔船进入成山头水域(成山头“两制”及其南部水域)航行作业,商渔船碰撞风险显著增大。为进一步提升船员安全意识,防范化解成山头水域商渔船碰撞风险,8月26日,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以《通告》形式发布《成山头水域开渔期船员安全航行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渔期“四大特征”
成山头水域渔场分布图
01商渔船交通流密集
红色、绿色、白色线条都代表了船舶的AIS轨迹。密度越大,亮度越高。
成山头水域有成山头至长江口、老铁山水道等13条主要商船习惯航路,每月航经该水域商船超1万艘次;同时,石岛、威东是我国北方主要渔场,每年在该水域航行作业的渔船达50万艘次,商渔船交通流密集、通航环境复杂。尤其是伏季休渔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9月,该水域更是集中了大量作业活动的渔船,交通流尤为密集,通航环境极其复杂。
02商渔航线交叉频繁
黄渤海商渔船活动区域分布图
成山头水域沿岸分布了140多个渔港,伏季休渔结束后,大量渔船总体呈东西向进出作业,与总体呈南北向商船航线交叉,商渔船会遇频繁,碰撞风险高,该水域有成山头北部、石岛东南等4个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尤其是伏季休渔开始前、结束后以及大风前后,渔船集中进出石岛、俚岛、龙须等渔港,密集通过成山头水域,是商渔船碰撞的高风险时段。
03 渔船碍航行为多发
成山头水域渔船有单拖、双船对拖、流网、围网、张网及延绳钓鱼等多种作业方式,且航行作业活动没有规律性和方向性。此外,渔船随意布设网位仪、不按规定穿越通航分道或商船习惯航路、不守听甚高频、“抢船头”等行为多发,甚至存在渔船在“定线制”通航分道布网捕捞、渔民无证驾驶及“三无”渔船违规作业等违规行为,渔船碍航、违反通航秩序行为频发。
04气象环境影响较大
成山头水域气象水文条件复杂,大雾、寒潮大风等恶劣气象与开渔期叠加,对海上通航安全影响大。
二 开渔期海上航行“九大风险”
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
01商船船员不熟悉成山头水域通航环境以及渔船作业规律和特点,增加了商渔船碰撞风险。
02商船船员因未备车或采取安全航速航行,导致在紧迫局面下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避让措施。
03部分木质渔船、小型渔船雷达回波较弱,大雾或大风浪天气可能无法被辨识。
04商船船员受渔船作业灯光及网位仪等因素干扰,忽视渔船作业密集区内的其他商船。
05渔船出于护网或传统习俗等原因,与商船特别临近时可能会突然做出改向、加速、掉头等异常举动,商船船员对渔船可能采取的违反避碰规则的行动估计不足。
06渔船散乱迂回航行、随意穿越通航分道或航道作业,商船船员无法直观判断渔船动态并采取避让行动。
07渔船滥用网位仪、夜间锚泊未按要求值班、显示号灯和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对商船船员目标识别与避碰造成干扰。
08渔船船员在航行作业期间不守听甚高频,商渔船间无法建立有效沟通。
09商船与渔船发生轻微擦碰也可能造成渔船受损甚至倾覆,而商船船员不易察觉。
三 开渔期公司要强化的“四项工作”
山东沿海“1纵2横64支线”航路
01强化安全评估
研判成山头水域开渔期风险因素,根据辨识的航行安全风险制定航行安全须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02强化船员培训
结合成山头水域开渔期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和警示教育,有效提升船员安全意识、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03强化岸基指导
加强船舶动态监控,督促船舶做好值班值守、航次计划制定、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商渔船碰撞高风险区域提醒等工作。
04 强化应急准备
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准备工作,船岸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处置。
四 开渔期船员要落实的“十项措施”
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
01 科学制定航次计划
结合计划航经水域的渔区分布及渔船作业特点,科学制定航次计划,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避开渔船作业密集区和“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减少商渔船会遇几率,降低安全风险。
02 合理管控航线风险
召开航行安全会议,确保驾驶台所有航行值班人员知晓渔船作业特点、渔船密集水域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尤其是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等特殊规定,评估碰撞风险、优化避让方案,找出最佳穿越航线,并督促船员遵照执行。
03 提前检查航行设备
对雷达、电子海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航行数据记录仪、甚高频,以及航行灯、白昼信号灯和其他声响信号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可用。对手操舵(随动、非随动)、自动舵和应急操舵等操舵方式进行测试,以便随时紧急操纵避碰。检查“四机一炉”,确保工作状况良好。备妥主机,以便随时用车。
04 加强航行值班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及时接收成山头交管中心播发的安全信息,发现渔船异常行为及时报告。开启多台雷达工作,加强远近距离配合观测,勿过度依赖单一助航设备。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了望,掌握周边水域其他船舶的航行态势,以便对紧迫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估计。
05精准进行目标识别
及时通过仪器及视觉了望精准识别渔船网位仪、木质渔船等微弱目标,准确判断渔船作业方式,特别注意部分夜间锚泊渔船可能未按要求值班、显示号灯和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情况。大风浪天气情况下,降低航速、加强了望,严防渔船在视觉、雷达盲区内难于发现。近距离驶过渔船时,应仔细观察,确保未发生擦碰、浪损或船吸。
06做好重点时段值守
结合夜间航行的特殊戒备要求,制定和签发夜航命令。针对23时至次日4时间的碰撞事故高发时段,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强度增加航行值班人员,必要时立即叫船长上驾驶台。交接班时说明周边水域商船与渔船动向等航行安全风险点,正在进行避让的,要完成避让行动并驶过让清后进行交接。
07保持良好船艺
避让时坚持“早、大、宽、清”。及早通过甚高频呼叫渔船,若呼叫无应答或观测到渔船操作能力受限,主动采取避让行动,同时可用白昼信号灯闪烁至少5次,和/或用至少5短声连续声号引起渔船注意,并警惕渔船因为护网等原因突然加速、停船、掉头造成紧迫局面。避让行动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以免与其他船舶造成紧迫局面。紧急避让时,除用舵避让外,同时考虑减速停车避让等措施。当碰撞不可避免时,尽可能降低船速并避免船首与渔船侧面撞击。
08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在渔船密集区内发生主机失控、船舶失电等紧急情况,及时发布航警并报告就近的主管机关,与周边船舶加强联系,协调避让。抛锚前报告成山头交管中心以便获得锚地及周边渔船航行作业信息,加强锚泊值班,鸣放锚泊声号,主机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09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发生碰撞事故后,立即停船并检查双方受损情况,全力实施救助,通过一切有效途径向就近的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同时通报周围船舶,请求参与救助。全部遇险人员脱险前,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严禁放弃搜救擅自驶离现场。在实施救助同时,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便于后续海事调查工作的开展。
10特别注意事项
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时应将自动舵调整为手操舵。若环境允许,尽可能保持1海里以上距离通过。航经渔船密集区时,执行船长驾驶台值班、增派了望人员、备车航行等规定。语言沟通时要充分考虑口音、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局限性,确保双方互相清楚对方意图。
本指南仅供参考,无论何时均不免除船长及驾驶员对船舶安全航行的责任。
END
来源:威海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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