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水域范围及船舶航行指南通告如下:
一、渔船推荐航路水域范围
渔船推荐航路为A、B、C、D四点连线围成的水域:
A:36°50′00.00″N/122°42′42.00″E;
B:36°50′00.00″N/122°56′36.00″E;
C:36°44′00.00″N/122°56′36.00″E;
D:36°44′00.00″N/122°42′42.00″E。
示意图如下:
二、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船舶航行指南
本指南仅供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参考,任何时候不免除其对船舶安全航行的责任。
(一)通航密集区航行指南。
1.船舶进入该水域前应对船上关键设备进行检查。在该水域内航行时应特别谨慎驾驶,加强瞭望,使用安全航速,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2.应特别关注从事捕鱼的船舶、失去控制的船舶及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的动态,及早采取大幅度的避碰行动,宽裕让清他船。
3.在能见度不良或交通密集时段,船舶应增加瞭望人员,以策航行安全。
4.应提前观测渔船推荐航路内的渔船动态,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通行时段穿越渔船推荐航路。
5.避免在渔船推荐航路内锚泊、捕捞或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二)穿越渔船推荐航路航行指南。
1.船长应提前上驾驶台指挥,使用手操舵,如有必要,应备车航行。
2.使用安全航速,尽可能与渔船推荐航路内交通总流向成直角穿越。
3.保持甚高频16频道守听,协调避让,确保驶过让清。
4.穿越渔船推荐航路期间谨慎追越。
(三)使用渔船推荐航路航行指南。
1.应以尽可能小的角度驶进(出)渔船推荐航路,只要安全可行,应尽量沿航路右侧顺向行驶。
2.船长应提前上驾驶台指挥,使用手操舵,如有必要,应备车航行。
3.保持甚高频16频道守听,协调避让,服从交通组织。
4.使用安全航速,谨慎追越。
(四) 重点时段注意事项。
1.在伏季休渔开始前和结束后以及大风前后,渔船密集通过推荐航路时,船舶应当遵守特殊时段交通管制措施。
2.在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4时的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船舶应加强戒备,必要时增加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
山东海事局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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