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船!!!怎么停在危险品锚地了?”
“走,过去看看!”
3月7日,武汉青山海事处工业港执法大队在日常巡航中,发现一艘疑似散货船锚泊在危险品锚地里。为探寻真相,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轮开展登轮检查。经检查,该船为散装化学品两用船,载运货物为菜籽油,属危险货物。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船证书文书、船员适任证书、货物所有人名称、货物品名、数量、种类、船舶进出港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随着检查的进行,船员朋友也向执法人员咨询了存在心中的疑惑。
面对船员们的困惑,在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秉持检查与宣教结合,监管与服务并举,现场耐心地解答船员朋友的各类问题:
Q:我们运输的是菜籽油,在路上运输属于普通货物,水上运输怎么就需要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了呢?
A:在水路运输领域,植物油在《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的第17章的化学品品名表中,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所称的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所以需要申报。
Q:“我们船型比较特殊属于散货、危货两用船,上水运输植物油,下水运输干散货,怎样规范做好危货申报?
A: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时,应做好危货申报;载运散杂货物时则无需申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在进出港口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提交申请书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章要求的证明材料,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
Q:抛锚算进港吗?申报时间如何计算?
A:进港申报节点应为“进港前24小时”,码头没有作业计划时间,船舶抵达本港锚地抛锚等待泊位就算“进港”,不应以靠泊码头作为进港时间。船舶到港后,在港内多个不同的码头分别进行卸货,可以只办理一次进港申报。
Q:危货过境抛锚需要申报吗?
A:船舶在港外锚地停泊,属未进港,无需办理申报。但在港内锚地停泊,不论发生装卸,均应办理申报。
接下来,武汉海事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铸牢主角意识,切实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用心服务广大船员朋友,营造安全稳定的水上通航环境。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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