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船东、船舶运营方、船长和船舶代理等。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最近的一项通知,对停靠在澳大利亚港口的船舶有新的生物污染管理要求。
这些新要求的适应教育阶段于2023年12月15日结束。目前的实施重点是向正常监管过渡,即所有船舶的运营方都需要在抵达澳大利亚之前提供有关生物污染管理实践的信息。
船舶运营方可以通过实施以下三种公认的管理方案之一来展示船舶生物污染的主动管理:
1.实施有效的生物污染管理计划和记录簿。
2.在抵达澳大利亚前30天内清洗所有生物污垢。
3.实施经澳洲政府预先批准的替代生物污染管理方法。
劳氏船级社可以根据IMO 2023生物污染指南(MEPC.378(80))结合澳大利亚的要求,为您的船舶更新生物污染管理计划提供支持。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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