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航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打造世界一流强港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加快培育航运主业,着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信息交易、海事法律等高端港航服务业,创新突破船舶新能源加注和油气贸易产业,不断增强港航产业国际竞争力、高端服务力、要素集聚力,为海洋强省和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现代港航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新引进港航服务企业15家左右,国际航运中心指数全球排名实现争先进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港航服务企业引育力度。组织实施《宁波市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大航运企业招引力度,支持航运企业扩大船舶运力,鼓励发展国际船舶管理、船舶检验、船舶交易等业务。积极发展国际远洋运输,培育做大本土国际远洋船队规模,新培育1家百万吨级航运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宁波市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每年引进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信息、海事法律、船舶管理等领域高端港航服务企业4家以上,力争全球班轮公司在甬区域总部实现零突破。
(二)加快完善航运金融保险生态。重点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特色航运金融业务,支持建立全产业链航运金融平台,推动航运资产证券化。推动航运金融业态创新,探索融资租赁在船舶、港口、物流、新能源商用车等领域的应用。深入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业务试点。支持东海航运保险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丰富航运产业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当前航运产业链体系下“船、货、人、商”一体化的航运保险专业服务,2025年航运保险风险保障能力达到2.5万亿元以上,航运保费突破8亿元。
(三)迭代升级航运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强港集成改革,加快建设强港大脑,建设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推动构建监测、分析、预警、评价等多维度的数字强港全景决策支持体系。支持宁波航交所做大做强,提升海丝指数影响力。完善“海丝指数”产品与运营体系,争取与10个左右国际机构合作发布。提升“海上丝路”系列指数权威性和行业运行指导作用,推动权威机构对指数的引用分析,提高指数引用频率。提升海丝指数编制和交易产品标准化水平,探索运价指数衍生品业务。深化“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迭代升级,完善升级物流管家等功能,建设国际物流“一网智联”应用场景,为市场提供一键订舱、一码约箱等国际物流全程服务。推进航运交易、航运结算等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等在航运交易领域的应用。支持航运交易标准化和行业信用评估业务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累计信用评价企业数量达到2700家。
(四)积极打造国际海商事法律服务基地。依托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国际航运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等机构,创新完善海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开展国际海事仲裁业务合作,做强宁波国际航运仲裁院。支持在国际航运合同及保单中,订立以宁波为仲裁地或审判地的争议解决条款。到2025年,建成8家左右能处理高端涉外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
(五)加快建设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坚持与舟山错位协同发展,积极争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许可,探索船用LNG加注标准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船用液化天然气(LNG)保税加注业务。推进宁波舟山LNG登陆中心建设,聚焦油气能源、关键矿产品等领域,构建储运基地、交易中心、供应链体系“三位一体”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体系。推进油气全产业链发展,建设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2025年,争取油气贸易额达到4310亿元,LNG接收规模1200万吨/年。
(六)加强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建设。开展集聚区招大引强育优行动,修订印发集聚区资金管理办法。发挥集聚区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国际化专业化交流合作,指导推动宁波航运交易所服务能力再提升。加快产业推介及营商环境打造,吸引班轮公司、船舶管理、航运金融、海事法律、航运信息为重点的高端航运企业入驻。中国(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交易会,持续扩大交易会影响力。到2025年,力争集聚区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市一流强港港航服务业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港航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区(县、市)的协同配合,在招商引资、产业培育、重大项目推进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和协同协作,进一步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调度。配合省一流强港专班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港航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工作,提升港航服务业发展的动态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能力。加强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和重点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到底到边。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有关问题任务整改落实,每季度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航运领域“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航运企业和船员办事。加强市、县两级政策联动,放大航运政策叠加优势。迭代升级港航服务业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深化口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信用信息在航运融资、保险等领域的应用。深入实施甬江人才工程,加大对高端港航服务业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