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划重点!《船舶污染物清除协议》签订过程要求详解版来啦!

《船舶污染物清除协议》签订过程要求详解

案例

2023年8月2日,闵行海事局执法人员通过上海海事局一网通管系统对靠泊在辖区内的10000总吨以上船舶进行核查时,发现靠泊在上海XX码头的外轮“XX XX”轮未与污染清污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随后对该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确认了该轮未持有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船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违章,并要求船公司立即整改。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是指船舶或航运公司与港口污染清除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具有标准格式。协议签订后,当船舶抵达协议港口时,由污染清除单位对其提供服务,当发生污染事故时,船舶可以根据协议立即通知对方,组织开展污染控制和清除行动。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是指具备相应污染清除能力,为船舶提供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服务的单位。

根据服务区域和污染清除能力的不同,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能力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其中:

一级单位能够在我国管辖海域为船舶提供溢油和其它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漏污染事故应急服务;

二级单位能够在距岸20海里以内的我国管辖海域为船舶提供溢油和其它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泄漏污染事故应急服务;

三级单位能够在港区水域为船舶提供溢油应急服务;

四级单位能够在港区水域内的一个作业区、独立码头附近水域为船舶提供溢油应急服务。

1哪些船舶签订《协议》

1. 哪些船需要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

(1)载运散装油类货物的船舶;

(2)载运油类之外的其他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3)1万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2. 哪些船可以不签《船舶污染清除协议》?

进出我国沿海水域港口或者在港内外装卸、过驳作业的船舶如果符合以下3种情形可不签:

(1)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的《需布设围油栏或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之外的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舶(1万总吨以上主推进动力装置使用燃料油的船舶除外),以及处于空载状态的1万总吨以下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2)仅以液化气体、电力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

(3)船舶进出的港口或者装卸、过驳作业的附近港口不具备相应及以上等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

3.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等级要求?

2签订《协议》具体要求

1. 什么时候应该签?

船舶进港前或港外装卸、过驳作业前;对于仅在港区水域内航行或者作业的船舶,应在作业前。

2. 谁来签?

船舶经营人(是指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或者水路运输许可证书上所载的经营人)可自行或者授权船长、船舶代理人、其他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签订。

3.签什么?

船舶经营人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认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样本,协商确定样本中未尽事项,签订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船舶应当将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正本或者副本留船备查,保存至协议有效期终止。

3未签订《协议》的法律后果

依据《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

4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协议》存在的问题

(一)船舶进港前未签订协议,清除单位将签订协议日期签订为进港前

(二)协议未录入“上海海事局一网统管”系统

(三)签订协议内容不规范

不规范的情形主要表现有:1、单航次协议未明确签署协议具体航次和有效具体时间段,单航次约定期间模糊(双方涉事人员均不清楚);2、船舶与清污单位签订协议,而非船舶经营人;3、协议双方未签字或签订日期空白。

(四)协议双方约定内容及信息未确认和知晓

5签订《协议》过程中各方责任

1.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责任

(1)新成立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在首次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前至少30日,按照本条内容向社会公布信息并向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2)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参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做好应急船舶、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定期开展年度船舶污染应急演练。

(4)协议船舶进入服务区域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持通信畅通。

(5)避免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依法依规地与船舶签订协议,切实履行应急职责。

2.船舶经营人责任

(1)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可签订航次或固定期限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

(2)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提前终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效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海事管理机构。

3.船长责任

船长在进港前应核实船舶是否需要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如需要,应当查看船舶是否持有相关协议,并详细阅读协议内容,查看本船清污协议是否为单一航次协议,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并熟记清污单位的应急电话,以备不时之需。此外,在海事机构上船检查时,及时提供。

热门推荐
  • EEXI、EEDI、EEOI、CII、AER,这篇统统讲清楚

      伦敦时间2020年11月1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5届会议(MEPC 75)正式批准了关于航运减排短期措施的MARPOL附则......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分享
  • 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籍国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航运公司正常运营,妥善解决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在船船员换班困难问题,保护船员劳动权益......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分享
  • 新规来袭!《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新规来袭!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 40-20修正案即将强制实施!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IMDG规则......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分享
  • 船员服务簿那些事,您理解了吗?

      随着《船员条例》的修订、船员任解职的取消和服务簿资历系统维护方式的变化,船员朋友们一定想对船员服务簿法律属性、......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分享
  • 船舶无线电业务办理指南 ——船舶MMSI、

      一、 什么是MMSI码? 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Maritime Mobile Service Identify,简称MMSI)是船舶无线电通信系统在其无线电信道上......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分享
  • IHM实施及其规定

      2020年12月31日起国际航行的船舶进入欧盟港口强制执行IHM的规定,IHM是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的缩写,取得船级社认可并签发......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分享
  • 联合国发布《2020全球海运发展评述报告》

      近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发布《2020全球海运发展评述报告》。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全球各国之间的相......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分享
  • 海事局【公开题库】下载途径(一)

      11月1号海事局平台上公布了各职位各科的几套示例卷,公布的示例卷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船员人数的一个措施,公布了一部分......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分享
  • 解读《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

      智慧危课堂,开课啦! 大家好,我是智慧危课堂的老师小V,今天起,我们的智慧危课堂就要正式开课啦! 智慧危课堂是由青......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分享
  • 中国加入有效的国际海事公约一览

      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从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立法借鉴的公约看,时间上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加入公约时......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

    分享
返回列表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