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第77届大会正式通过《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并授权2023年在北京举行公约签署仪式,建议将公约简称为《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呼吁各国政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考虑加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以完善航运国际法律框架。这也是第一个以中国内地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
据了解,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问题最早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07年在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工作会议上提出,进而成为国际海事委员会的研究课题。中国贸促会高度重视《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草案起草制定等工作,全力支持中国海商法协会成立船舶司法出售工作组,围绕这一议题开展探索与研究,多次在国际会议上提出符合我国国情、来源于我国海事司法实践、切实保护平衡船舶司法出售各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公约草案审议稿组织了十余次专家讨论会。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填补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领域国际法律空白,成为第一个以中国内地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商事、贸易领域规则制定的成功示范。
(总台记者 刘颖 郑晓明 张军)
第77届联大正式通过《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并决定于2023年在北京举行签署仪式
2022年12月7日,联合国第77届大会第六委员会正式通过了有关《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的决议,该决议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赞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的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草案; 第二、通过本决议附件所载的《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 第三、授权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于 2023 年在北京举行该公约开放供签署的仪式,届时,该公约将开放供签署,并建议将该公约简称为《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 第四、促请希望加强国际航运和航行法律框架的各国政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考虑加入该公约。
众所周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以“北京草案”为基础经过近5年的努力而产生的一个海事国际公约。而“北京草案”是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2年在北京举办的第40届CMI国际会议所产生的重要成果。中国海商法人对该公约的产生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许是联大授权在北京举办该公约签署仪式并将该公约简称为《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的原因之一。
中国海商法协会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努力工作,为在北京为该公约举办一个成功的签署仪式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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