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船东,船舶运营方,船舶管理公司以及船长。
劳氏船级社根据IMO最新修订的ESP规则和IACS UR Z 10.3和10.4标准,修订了化学品船和双壳油轮首次特检的要求。
其中最主要的修订时取消了下列测厚要求:
●0.5L船中区域一个横剖面的甲板区域,以及
●近观检验中对于结构件的腐蚀模式进行的一般评估和记录(近观检验的要求不变,仅取消测厚)。
修订后的要求适用
新要求适用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基于检验的首次登轮日期)开始的第一次特检。
2023年1月1日前开始的特检,不论完成日期如何,均须按照以前的要求进行。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