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公告,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 113 号),进一步优化调整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措施,修订形成《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二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取消对登轮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
二、国内航行船舶船员流动参照陆地人员流动相关防疫政策执行。
三、取消船员境外上船登机前核酸检测要求。
四、取消客运船舶乘客登轮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阴性证明的要求。
五、船员在船期间健康异常,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按照《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进行治疗。
六、其他文字描述。
详细内容如下: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