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这些版本的船上用的记录簿是假的
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以及《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船舶需要持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法定防污染文书。
常见船舶防污染文书
◆垃圾记录簿
1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船舶,400总吨及以上的海船;所有核准载运15人及以上人员的船舶
◆垃圾管理计划
100总吨及以上船舶,以及核准载运 15 人及以上人员的船舶
◆油类记录簿
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油污应急计划
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你知道这些吗?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政企分离,船舶的防污染文书的核发和签注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情况下,船舶获得了规定格式的防污染法律文书后,海事机构不需要签注(加盖印章)。例外的是,内河船舶的《垃圾记录簿》和《油类记录簿》还需要海事机构的签注,《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需要海事机构的审批认可。
但目前航运服务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假冒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监制”字样,并带有海事局徽的防污染文书。这些文书有些粗制滥造,带有明显的错误;有些刻意标明版本,误导船舶换新;甚至有的印制一些根本不存在的防污染文书。
常见防污染文书造假情形
防污染文书名称前后不一
某内河集装箱船舶持有的《船上污染应急计划》
1.对于非运输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只需持有两种防污计划文书:《垃圾管理计划》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
2.对于运输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可以同时持有《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应急计划》或者单独持有《船上污染应急计划》(内河)、《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海船)。
3.从第二张图片可以看出,虽然该文书的名称为《船上污染应急计划》,但该文书封面腰线内英文却是“OIL RECORD BOOK”(油类记录簿)。
4.初步查验该计划内具体内容,其内容基本套用了油污应急计划的格式内容,未包括针对散装有毒液体物质造成污染的应急反应内容。
鉴定结果:假!! ! !
无法定要求的防污染文书
下列防污染记录文书在内河船舶和中小型海船均有发现
1.上图中涉及到的三种记录文书,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中均未作要求。海事机构更不可能对该类文书进行监制,并同意使用海事局的局徽。
2.船方可以自行使用类似记录簿记录相关操作。在这些记录簿内的记录,并不免除在《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的记录义务。违反者会受到海事行政调查并接受处罚。
鉴定结果: 假!!!!
海事局英文标识错误
下图中的《货物记录簿》和《垃圾管理计划》系在某化学品船上发现的
鉴定结果: 假!!!!
刻意标志防污染文书版本、适用船舶、带防伪水印等信息
存在不同年份版本、防伪水印、海事正版标识的防污染文书
1.海事局2018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内河船舶的《垃圾管理计划》(11月)和《垃圾记录簿》(8月)样本。暂且认定为2018年版本。
2.油类记录簿的记录格式没有变化,不存在油类记录簿的版本升级问题。
3.《垃圾管理计划》不需要海事局批准,船方可以自行更改,只要符合现行船舶水污染排放标准即可,也不涉及到2018年后的版本问题。
4.船舶防污染记录文书在于规范船舶的日常操作,让船舶保持合法有效的记录,海事部门也公布了记录的格式,不存在防伪水印等高科技手段。
鉴定结果: 假!!!!
郑重告知和建议
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外公布了相关记录的格式文本。船舶使用符合格式文本的的防污染文书即能满足要求。目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 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规定内河船舶持有《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须经 海事部门签注 。
2.使用国家机关的标识应获得相应的使用许可,并规范使用,本推文中提及的很多文书,有无授权许可暂且不论,将海事主管机关的英文名称都印刷错误实属不应该。
3.建议船方在购买前进行认真审核,避免使用粗制滥造的防污染文书;也不轻易使用没有法定名称的文书,避免因记录不周全而被行政调查。
4.建议相关电商网站及店铺能负起责任,保证出售的产品既符合内容要求,更要维护主管机关的权威,及时下架粗制滥造及不法使用主管机关标识的商品,停止和避免侵权等违法活动。
5.相关电商及店铺销售未经授权或未规范使用海事标识的产品,海事部门保留向相关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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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浦东海事阳关安检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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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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