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影响正威胁着海洋脆弱的生态系统,没有国家能单独应对这些挑战。国际海事组织(IMO)下属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由大会于1973年11月设立,负责协调本组织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活动。IMO在1973通过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全面的防污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MARPOL公约)。MARPOL公约不仅处理油类污染,还处理化学品、其他有害物质、垃圾、水污染。本文整理了部分2022年11月1日即将生效的MARPOL 公约修正案,并在“修订产生的影响”部分为船东提供了相关应对建议。
《MARPOL 公约》附则I和IV关于UNSP驳船豁免检验和认证的修正案
1、通过会议
经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MEPC)第76次会议通过
2、文件号
MEPC.330(76) MEPC.328(76)
3、决议生效时间
2022年11月1日起强制实施(2021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提前适用,但须经船旗国主管机关同意)
4、修订背景
2019年7月IMO文件实施分委会(以下简称III分委会) 第6次会议同意了从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里免除有关无人非自航(UNSP)驳船的MARPOL公约附则I、IV和VI的修正案草案,以提交第75届海环会批准。在2021年6月召开的MEPC第76次会议上,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I、IV和VI的修正案草案,通过了UNSP驳船的豁免检验和认证要求。同时,会议还批准了《对无人非自航驳船(UNSP)免除 MARPOL 公约下的相关检验和发证要求的指南》(MEPC.1/Circ.892),为上述决议的实施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
5、修订摘要
(1)MARPOL公约附则I、IV和VI的修正案包括UNSP驳船的定义,附件IV提供了“UNSP驳船豁免证书格式”。
修正案对UNSP驳船的定义
1. 不是通过机械方式推进的;
2. 不携带本MARPOL附则I第 1.1 条中定义的油类;
3. 未安装可能使用油类或产生油渣(油泥)的机械;
4. 无燃油舱、润滑油舱、含油舱底水舱和油渣(油泥)舱;和
5. 船上无人员或活体动物。
(2)本次修订提出了豁免的条件,在进行初步调查以确保UNSP驳船上没有污染源后,主管机关可通过签发《国际石油污染预防豁免证书》授予UNSP驳船豁免权,豁免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5年。
6、修订产生的影响
船公司需要注意豁免证书签发的条件:如果UNSP驳船变得不符合要求,船东或船舶经营人有义务通知船旗国和港口国主管机关。只要UNSP驳船不再符合MARPOL公约三个附件中关于UNSP驳船的定义,无论船东或经营人是否通知船旗国或港口国,豁免证书都将不再有效。
7、相关文件
《对无人非自航驳船(UNSP)免除 MARPOL公约下的相关检验和发证要求的指南》(MEPC.1/Circ.892)
《MARPOL 公约》附则I的修订案:禁止船舶在北极水域使用和携带重油作为燃料
1、通过会议
经MEPC第76次会议通过
2、文件号
MEPC.329(76)
3、决议生效时间
该修正案将于2022年11月1日生效,禁令将从2024年7月1日起适用。
4、修订背景
重油分解速度很慢,特别是在寒冷的极地水域如果发生重油泄漏,很难清理干净,可以说重油的泄漏对环境、海洋生态系统带来的影响具有长期破坏性,重油早已在南极被禁止使用。早在MEPC第72届会议上,委员会就同意继续推进禁止在北极水域使用重油这一议案。目前,IMO已制定措施以减少船舶在北极水域使用和运输重质燃油的风险。
5、修订摘要
在2024年7月1日之后,除了保障船舶安全或从事搜救作业的船舶以及溢油应急响应的船舶外,禁止其他任何船舶在北极海域使用或运输新规定43.1.2中列明的油类作为船用燃油。但是,对于符合MARPOL公约附则I第12A条或《极地公约》第II-A部分第1章第1.2.1条燃油舱保护规定(例如双层船体)的船只,在2029年7月1日及以后将被禁止使用和运输重质燃油。
6、修订产生的影响
在北极水域附近从事运输的船东、船舶经营人和服务提供者将受到影响。此次修订在MARPOL公约》、附则 I 修正案第9章现有的第43条后增加新的第43A条,内容简要概括如下:
(1)符合MARPOL公约附件一第12A条或《极地规则》第1章第II-A部分第1.2.1条规定的双层船壳且有油箱的船舶,该禁令的生效时间为2029年7月1日。
(2)北极沿海国家可以在2029年7月1日之前,对悬挂本国船旗并在各自水域进行作业的船舶豁免执行此新规定。
7、相关文件
该修订将适用于所有船舶,但负责航行安全的船舶、从事搜救作业的船舶以及溢油应急响应的船舶除外。
《MARPOL公约》附则VI第4章的修正案:强制实施目标型技术和营运措施以减少国际航运碳强度
1、通过会议
MEPC第76次会议通过
2、文件号
MEPC.328(76)
3、决议生效时间
2022年11月1日
4、修订背景
为执行CII框架,MEPC 59以第MEPC.1/Circ.683通函的形式,首次发布《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制定导则》。MPEC 76第3次修订了SEEMP,增加了船舶营运碳强度(CII)要求,拟纳入第III部分“营运船舶碳强度计划”。MEPC 78通过了新修订的《2022年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制定导则》,在原2016版SEEMP制定导则的基础上补充了对 SEEMP Part III的制定要求,明确了SEEMP三个不同部分的目的和基本要求。新版导则还对 Part I和Part II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协同,以便CII要求能够贯穿船舶能效管理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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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EPC 75次会议中,委员会将该提案提交MEPC 76通过。MEPC 76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的修正案,该修正案是关于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基于目标的强制性技术和操作措施,以实现到2030年碳排放强度较2008年下降40%的目标,该目标与IMO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一致。根据设想,采取这些措施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也可以积累更多经验,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和发展中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hip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SEEMP)已成为一个管理系统,旨在支持当事人遵守MARPOL附则 VI第28条。
5、修订摘要
本次修订引入了以目标为导向的(Goal-Based)短期措施,并将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以下简称“EEXI”)和船舶营运碳强度指标(carbon intensity indicator,以下简称“CII”)作为功能性要求。
(1)现有船能效指数(EEXI):
现有船技术能效(EEXI)要求的制定脱胎于新造船能效设计指数(EEDI),其所适用的船型也与EEDI要求一致,各船型Required EEXI的设定基本等同于2022年4月1日生效的对新造船的Required EEDI要求。船舶EEXI在计算验证方面也基本沿袭了EEDI计算导则和验证导则的框架,但与EEDI相关导则相比,船舶Attained EEXI计算参数的选取更为灵活,验证方法也更为多元。根据2022年Vessels Value公司的统计数据,在全球现役船队(散货船、油轮和集装箱船)中,只有 21.7% 的船舶符合 EEDI 和 EEXI 法规。散货船的合规率最低,其次是集装箱船,合规率最高是油轮。
(2)碳强度指标(CII)评级机制:
2023 年,在 EEDI 和 EEXI 生效的同时,碳强度指标(CII)也将生效。本次修订新增第23条(Attained annual operational CII,表示单船达到的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数值)和第25条(Required annual operational CII,表示相应船型吨位应达到的年度营运碳强度目标值)要求当前营运船舶提高技术效率,从而达到和相同类型和载重吨的新造船相同的要求。新增第28条(营运性碳强度),要求2023年至2030年间的营运中船舶的碳强度要实现线性减少,到2030年全球船队的平均碳强度较2008年至少降低40%。
6、修订产生的影响
根据本次修订,5,0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将根据其达到的现有船舶营运碳强度(CII)被评级为A - E。根据第27条提交的数据(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将用来计算和核实现有船舶营运碳强度(CII)并以此确定评级。如果一艘船舶连续三年被评为D级或被评为E级,那么根据第26.3条,该船必须制定一个经批准的纠正行动计划(plan of corrective actions),作为其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的一部分,以证明船东将采取哪些行动使船舶评级达到C级或以上。经修订的MARPOL附则VI将于同日生效。
船东和船舶管理人员需要确定其船舶是否会受到影响,以及在生效后应采取哪些措施应对新的修正案。对船舶能效指数(EEXI)的验证通常与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的验证类似,包括对船舶能效指数技术文件的检查。
7、适用范围
适用MARPOL公约附件六的所有400 GT及以上的船舶。
8、相关文件
(1)第MEPC.352(78)号决议-《2022年营运碳强度指标和计算方法导则》(CII导则,G1)
(2)第MEPC.353(78) 号决议-《2022年营运碳强度指标基线导则》(CII基线导则,G2)
(3)第MEPC.338(76)号决议-《2021年相对于基线的营运碳强度折减因素导则》(CII折减率导则,G3)
(4)第MEPC.354(78)号决议-《2022船舶营运碳强度评级导则(CII评级导则,G4)
(5)第MEPC.355(78)号决议-《2022年用于CII计算的修正系数和航程调整临时导则》(CII导则,G5)
END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