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月的相关要求,整治“船舶配员不足”违法行为屡屡发生的严峻态势,坚决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长江海事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在长江干线开展船舶配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通过督导公司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安全监督重点查处突出违法行为、缺陷整改严格把关完善监管链条、信息共享形成联动联治工作格局等措施,全面治理“船舶配员不足”突出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人为因素造成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各航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属船舶配员情况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书面报告报送辖区分支海事局。
一、检查计划
根据长江海事局辖区不同船舶类型的配员实际情况,集中检查分阶段分船舶种类逐步推进,第一阶段为7月份,重点检查客(渡)船、危险品船、客滚船、集装箱船;第二阶段为8、9月份,重点检查干散货船。
二、主要检查方式
(一)开展船舶进出港报告船员信息核查时,对重点检查船舶的进出港报告信息实施“两个100%核查”,即船舶进出港报告100%网上核查,网上核查发现问题的船舶100%现场核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船舶安检时,将重点检查船舶的配员情况检查列为“必查项”,并在检查后应在安全监督报告专项行动栏填写“2022年船舶配员专项治理”。
(二)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船员信息网上核查时,海事执法人员根据报告中船员的个人信息、数量和任职情况初步核查船舶进出港报告中船员信息是否按规定报告,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三)实施现场检查时,海事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海事之眼”等新型监管手段对在船船员逐个进行人证核查,同时应通过检查《航行日志》或《轮机日志》记载信息、进出港报告信息、船员通信行程码、船舶值班安排表、船员服务簿签注信息、现场询问等多种途径对船员真实履职情况以及专项治理中涉及到的重点检查内容进行逐步核查。
(四)在船舶停泊或靠泊期间,遇有船员离船上岸时,海事执法人员应要求船方通知船员在合理时间内返船接受海事检查。确因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返回的,可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实施远程核查,核实其是否为在本船真实履职的船员。
三、问题处置
(一)船舶在长江海事辖区内首次发生在进出港报告中未按规定报告船员信息、船舶配员不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且所缺配员为普通船员、停泊期间未留足值班人员等违法行为,能积极配合海事管理机构调查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事故、险情或其他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从轻处罚。不满足条件的,按照海事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和船员违法记分程序处理,并应跟踪督促其在开航前完成整改。
(二)船舶存在租借船员适任证书或人证不符、伪造船员适任证书的,未按规定记载船员服务簿的,严格按照海事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和船员违法记分程序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三)在对船舶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后,督促船舶在开航前配备符合要求的船员在船,并要求其将新配备的船员录入船舶进出港报告船员信息栏,确保报告信息与船员实际在船情况保持一致。
(四)船舶发生配员不足、人证不符、伪造船员适任证书等突出违法行为的,通报目的港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船员医院协会:疲劳造成太多事故
船员医院协会首席执行官Sandra Welch称,有诸多的事故被认定为是疲劳造成的。
作为与耶鲁大学合作进行的船员健康倡议研究的一部分,SHS与船东、经营公司和其他航运利益相关者举办了一系列圆桌讨论,以评估现实解决方案,全面解决船员福利问题。
几个简单的小方法
基于为该研究进行的基础研究,报告的作者Martin Slade博士就船员如何减少疲劳以及公司如何在这方面提供帮助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对船员的困境采取全面的方法,确保固定工作程序,以便船员能够适应时间表安排。
要改变易造成疲劳的值班计划,例如“上六小时休六小时”的易疲劳值班程序,这种程序无法让船员获得有效的七小时睡眠。
越来越多的官僚主义也必须改变,因为船舶管理系统越来越复杂和难以管理,导致了认知过载。自动化可能会将任务转移给岸上的同事,这样做也会有所帮助。必须允许船长在他们认为对船员的安全和健康有必要时“停止工作”。
为高质量的休息创造合适的条件也很重要。应注意避免那些容易影响睡眠的因素。住宿区应保持凉爽,可以避光,也能够隔绝噪音和振动。
娱乐和餐饮设施也同样适用,以便为船员们创造一个能够平静和放松的环境,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选择舒适的坐垫。
合同长度
Welch女士称,航运业应该考虑为船员工作和休假时间的设置合适的合同长度上限。正如任期内的船员Frances Coultas所说:
“虽然一些同事很喜欢9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合同,因为长期合同有机会赚更多的钱,但我经常听到大家说,合同超过6个月并不好,因为大家会抱怨积攒起来的疲劳、压力和工作热忱的消逝。”
Coultas先生进一步指出,虽然9个月是一个行业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船员们长期的最佳选择。一方面,这种合同可能会吸引那些希望获得九个月工资的船员,但另一方面,工作如此长的合同可能会对健康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并最终会缩短职业生涯,破坏稳定的经济来源。
多种方案
一套单一的解决方案不可能对所有船员都有效,所以我们必须提供一系列潜在的解决方案,并尽可能多地进行研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解决疲劳问题的可能。
“原因和补救措施很明了。船员们感到疲劳已是老生常谈;现在真该好好想想主意,让这些维持世界供应链运转的人生活得更好一些。”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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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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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