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完成SOLAS公约第XV章和强制性文书《IP规则》的起草
背景
近年来,由于海上风电场的建设不断扩张,导致行业对“多功能船舶”的需求不断增长,这类船舶既能够运输在海工设施上工作的工业人员,也能够为这些工业人员提供居住环境。为了确保此类国际航行船舶的安全,国际海事组织开展了多年激烈的讨论。
IMO的讨论进展
2008年,德国和国际海事承包商协会(IMCA)向MSC 85届会议上提交了一份新工作产出提案,建议制定一个涵盖水工辅助船舶的新规则。MSC通过了该建议,并指定DE分委会审议“近海工业船舶分类并考虑制定近海工程支持船规则的必要性”。
经历多年的讨论,2016年,在MSC 96届会议上决定,针对载运超过12名工业人员国际航行船,一方面是制定短期解决方案,即临时性的决议草案;另一方面是长期解决方案,即新建SOLAS公约第XV章“载运工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SOLAS新章节和对应规则的制定
2022年1月,SDC 8完成了长期解决方案的起草,也就是SOLAS公约第XV章和《运载超过12名工业人员货船和高速货船工业人员规则》(《IP规则》)的起草。
SDC 8将把起草的SOLAS第XV章和《IP规则》提交至MSC 105次会议批准,视SOLAS第XV章的通过情况,起草的新章节和规则预计在2024年1月1日生效。SOLAS第XV章载运工业人员船舶的安全措施草案共包括5条,分别是定义、总则、适用、其他章节的适用和要求。
《IP 规则》用以补充现有的 IMO 文书,为船舶提供运载工业人员的国际安全标准,将有助于人员的安全运输和转移,以解决与此类操作相关的风险。本规则适用于SOLAS 第 I/2(d) 条规定的国际航行船舶。然而,运输工业人员的船舶可能只在沿海国的管辖范围内,或基地港口与领海以外的近海设施之间航行。因此,为了方便运载工业人员船舶的国际航行和安全操作,鼓励主管机关也将本规则适用于仅在此类航线上运营的船舶。
本规则适用于 5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然而,500 总吨以下的船舶也可能运载总计超过 12 人的乘客、特殊人员和工业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尽可能地应用本规则的目标和功能要求。如果此类船舶符合规则要求,主管机关可考虑为载运 12 人以上工业人员的此类船舶签发工业人员安全证书,并在证书中注明宽限情况。
《IP规则》的起草基于《2008年特殊用途船舶安全规则》(《SPS规则》),但是对工业人员培训、人员安全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调整。若符合《IP规则》的相关要求,所有种类的货船均可运载工业人员。但是对于运输有毒物品、低闪点物品和酸的船舶不能载运超过60人。
新起草的SOLAS章节适用于在公约生效之日起建造的船舶。对于运载工业人员的现有船舶,依据IMO“老祖宗条款”,在公约生效之日起,现有船舶符合《IP规则》的相应条款(例如:培训、人员的安全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并取得证书则可载运工业人员。
在《IP规则》制定的第二阶段,IMO将考虑载运超过60人的高速运输货船,以及澄清新《IP规则》与《SPS规则》的相互关系。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