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22年1月17日至2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设计和建造分委会第8次会议(SDC 8)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来自挪威的T.Stemre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通过会议议程(议题1),通报ALCOM/ES、MSC102、MSC103、MSC104、MEPC76、MEPC77与SDC 8有关的讨论结果(议题2)。
二、议题3—非SOLAS公约船舶极地水域航行安全措施
由于该议题下没有提案向本次会议提交,且受会期所限,分委会邀请各相关方就该议题向SDC 9提交提案。
三、议题4—安全载运超过12名工业人员的国际航行船舶强制性文件或规定的制定
本次会议完成了SOLAS公约第XV章和IP规则草案的定稿,拟定了下一阶段IP规则和相关导则制定的工作计划,计划提交海安会批准。
分委会审议了SDC 7IP工作组的工作报告(SDC8/4)第2部分,总体上予以批准。审议了IP会间工作组(由MSC102 设立)的报告(SDC8/4/1),包括新的SOLAS第XV章和新的IP 规则的草案。分委会总体上批准了该文件,考虑到多份相关提案的内容,作出如下决定:1.关于修订SPS规则的必要性,以解决在IP规则和SPS规则适用中的模糊性。在SOLAS公约第XV章和IP规则定稿后,可能会起草解释说明,以澄清两个规则的关系和船上不同类别人员的区别。各相关方可视情况向SDC 9提交SPS规则的修正案。2.关于将客船纳入IP规则的适用范围,在现阶段SOLAS公约第XV章和IP规则的草案中不对客船做出要求;但是,未来可能会制定客船相关安全要求,包括涉及人员转运的条款,作为IP规则第二阶段工作的一部分。 3.关于安全返港(SRTP)的要求,不适用于载运不超过240人的船舶。4.关于高速船载运工业人员,IP规则仅适用于依据2000年高速船规则发证的高速船。5.关于高速货船载运人数的限制,高速货船载运IP人员的数量限制为60人。6.关于IP规则中高速船卧铺相关规定,这一问题需要深入讨论,邀请各方向SDC 9提交提案,作为该工作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7.关于IP安全证书,IP安全证书和设备记录作为SOLAS和高速船规则安全设备证书的补充。8.关于IP设备故障的解决,IP相关设备的故障不应被视为船舶不适航或船舶被滞留的原因。9.关于该议题今后的工作,在双年度工作计划中保留该产出,并对名称进行修改。
四、议题5—制定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临时指南的解释文件
IMO《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为船舶提供了重要安全保障,但对集装箱船和客船等船舶的动稳性安全评估存在不足,为此,IMO历经十多年的努力,制定了包括参数横摇、过度加速度、纯稳性丧失、骑浪/横甩和瘫船等模式的二代稳性衡准,于2020年12月以MSC.1/Circ.1627通函的形式实施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临时导则。
本次会议完成了该导则的解释性文件制定工作,对衡准应用的技术细节和失效模式物理机理进行了解释,提供了衡准应用的详细示例。该解释性文件将提交MSC105会议批准。会议决定:1.对解释性文件中波浪模型的构建问题描述进行了修订,完成了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临时指南解释性文件的全部起草工作。2.分委会进一步鼓励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开展试用并反馈试用经验。
五、议题6—关于加强检验规则的修订
MSC.461(101)决议发布的新的2011年ESP规则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MSC103届大会讨论并考虑了巴西、马绍尔等国家联合递交的关于对ESP规则修正案的提案(MSC102/21/10),针对散货船检验要求,提案建议换证检验/中间检验发现压载舱的涂层状态评估如果低于“good”(原来是处于poor),检验范围就要扩展到“毗邻货舱的空舱”。
分委会审议了SDC 8/6(秘书处)、SDC8/6/1(中国)、SDC8/6/2(国际船级社协会)。SDC8/6/1建议重大改装的任何压载舱或货物长度区域的任何舱室,在中间和特检的时候发现其油漆涂层评级处于“低于good”,才需要在年检中进行检查。
分委会设立了2011年ESP规则修订的工作组,指示其在考虑全会意见和决定后:以MSC102/21/10为基础,考虑MSC102/21/17 和SDC8/6/2,完成ESP规则修正案草案的定稿。审议SDC8/6/1并向分委会提供相关建议。
六、议题7—散货船和油轮空舱防护涂层性能标准的强制性应用和议题8—所有船型空舱防护涂层性能标准
鉴于该议题下没有提交任何提案,并根据分委会上次会议作出的决定,依据海安会和海环会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安排和方法(MSC-MEPC.1/Circ.5/Rev.2),分委会同意提请委员会删除这两方面的产出。
七、议题9—SOLAS公约第II-1章和第III章替代设计和布置指南的安全目标和功能要求
分委会审议了SOLAS第II-1章功能要求制定通讯组的报告(SDC8/9),其中载有SOLAS第II-1章D部分(电气装置)的目标草案(附件1)、相关功能要求和预期性能的草案(附件2)。总体上批准了该报告,同意II-1章重构的顺序为D部分、C部分和E部分,注意到通讯组识别出的危险源,同意报告中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
分委会设立了SOLAS第II-1章安全目标和功能要求专家组,完成了SOLAS第II-1章D部分目标、功能要求和预期性能草案的定稿。
八、议题10—IMO有关安全、保安和防污染公约条款的统一解释
会议审议了极地规则第I-A部分第1章1.3.3规定的澄清(IACS)、关于极地规则中积冰对完整和破损稳性适用性的统一解释的修正草案(IACS)、对经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关于第37(3)条的统一解释草案(IACS)、对空船重量改变对稳性/装载资料修订的统一解释新草案(IACS)等11份文件,并作出相应决定。
九、议题11—修订1979年、1989年和2009年MODU规则及相关海安会通函,禁止使用含石棉材料,包括控制海上设施上此类材料的储存
SDC8/11(俄罗斯)提案建议2009MODU规则应参照SOLAS改为对所有平台应禁止新装含有石棉材料,并建议出台相关统一解释。文件提出了1979,1989和2009MODU规则修订草案,并起草了实施新修订条款的统一解释。
SDC8/11/1(中国)建议参照SOLAS中石棉材料使用相关规定,适当修订条款生效时间。此外,为了有效执行修订案,建议适用于海上移动钻井平台石棉材料列表应该被包含在修正条款统一解释通函之中(SDC8/11的附件4)并建议就此问题建立通信组。
分委会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审议,分委会决定设立一个通讯组,由俄罗斯担任协调员,负责准备MODU规则的修正案和统一解释的草案,向下次会议提交报告。
十、议题12—制定SOLAS II-1/3-4条的修正案以将液货船应急拖带设备的要求适用于其他类型的船舶
由于会期紧张,且鉴于MSC103同意修订后的II-1/3-4条生效时间为2028年1月1日,分委会决定将该事项的审议推迟至SDC 9。小组委员会同意在SDC 9上审议SDC 8/12(中国)和SDC8/12/1(澳大利亚等)两份文件,并邀请感兴趣的代表团向向上述文件的提交人提供意见。
十一、议题13—散货船和非散货船单舱货船水位探测器性能标准的修订(MSC.188(79)决议)
分委会审议了SDC8/13(比利时等)和SDC8/13/1(中国)。SDC8/13提出了性能标准修订的建议方案, SDC8/13/1对其进行评论并提出修正案确保符合SOLASXII/12.1.1中的警报要求,以及建议增加关于定期检查和维护的新第6节。
分委会设立了水位探测器性能标准修订的工作组,工作组在SDC8/13(比利时等)和SDC8/13/1(中国)基础上,完成了性能标准的定稿。
十二、议题14—审查《减少水下噪音指南》并确定下一步措施
分委会对该议题下的文件进行了讨论,就指南的审查达成以下一致意见:1.虽然对水下噪声监测的可行性、有效性和行业负担的关注仍然存在,但在审查指南时应考虑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2.需要采取整体办法,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减少水下噪声的措施可能会对船舶能效和温室气体排放带来不利影响。3.需要确定措施以克服实施指南方面的障碍,从而使经修订的指南得到广泛应用。4.减少水下辐射噪声的任何措施不应损害船舶安全。5.指南须考虑不同地区环境噪音影响。分委会成立了减少水下噪声的工作组,要求工作组对收到的文件作进一步讨论,并向分委会提出工作建议。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经修订的船用拖带和系泊设备指南修正案、MSC103届会议关于SOLAS第XII章修正案的结果和修订相关的统一解释、降低北极水域船舶使用和载运重质燃料油风险的指南等议题;选举了2023年分委会的主席和副主席;草拟了SDC 9的临时议程,计划提交MSC105审议。SDC9暂定于2023年1月23日至27日召开。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