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21年12月6日-15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大会第32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信息盘点如下。
01 何为IMO大会和理事会?
大会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由所有成员国组成,通常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如有必要,也可在两次会议间举行一次特别会议。大会负责核准国际海事组织的工作计划、预算和财务安排,选举理事会成员。此外,大会还可通过委员会的某些特定决议,批准理事会接纳新的政府间或非政府间组织作为观察员,通过某些特定公约的修正案等。
理事会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执行机构,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海事组织的工作。除不能向各国政府提出关于安全和防污染的建议外,在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可以履行大会的所有其他职能,包括协调各机构的活动、审议组织的工作方案草案和预算、接受各委员会和其他机构的报告和建议、向大会建议秘书长人选、与其他组织签订协定等。
自1958年理事会成立以来,其成员规模历经多次扩大。从最初的16个国家逐步增至目前的40个国家,其中(a)和(b)类理事国分别增至10个,(c)类理事国增至20个。
a类理事国: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具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b类理事国: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具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c类理事国:未被选进a类和b类理事国,在国际航运方面具有特别利害关系,确保理事会代表世界主要的地理区域。
02 第32次大会的主要信息
2.1颁发2020年国际海事奖
国际海事奖每年由 IMO 理事会颁发给对本组织的工作和目标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组织。该奖包括一个海豚形式的雕塑和一些资金奖励。
2021年12月6日,IMO在伦敦举行了国际海事奖的年度颁奖典礼,IMO秘书长向保罗·萨德勒颁发了此奖。保罗·萨德勒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在国际海事组织的代表,此前也是英国政府在国际海事组织的代表。IMO秘书长表示,保罗·萨德勒先生的整个职业生涯都致力于航运安全和航运业,是国际海事奖当之无愧的获奖者。
2.2 战略计划中新增一个战略方向:人为因素
大会更新了IMO 2018-2023年战略计划,增加人为因素作为一个新的战略方向。之前的战略计划包括七个战略方向:SD 1促进实施;SD 2在监管框架中整合新的先进技术;SD 3应对气候变化;SD 4参与海洋治理;SD 5提升国际贸易的全球便利化和安全;SD 6确保监管的有效性;SD 7确保组织的有效性。
新的SD 8将专注于人为因素,将人为因素纳入战略方向是对其重要性的认可。尤其是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人为因素是IMO与其他联合国组织,特别是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行业协会和合作伙伴联合工作的重点。人为因素也一直是许多联合声明、决议、指南和其他规定的重要主题。
2.3 选举产生2022-2023年理事会成员
2022-2023两年期的理事会成员于12月10日选举产生,共48个国家参与了此次竞选,最终选出了40个国家作为理事会成员。中国连续第17次当选为(a)类理事国,彰显了我国在国际海运界的地位和影响力,体现了国际海运界希望中国在全球海运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的认同和期待。
10个(a)类理事国:中国、希腊、意大利、日本、挪威、巴拿马、韩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10个(b)类理事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荷兰、西班牙、瑞典和阿拉伯;20个(c)类理事国:巴哈马、比利时、智利、塞浦路斯、丹麦、埃及、印度尼西亚、牙买加、肯尼亚、马来西亚、马耳他、墨西哥、摩洛哥、菲律宾、卡塔尔、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泰国、土耳其和瓦努阿图。
2.4 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修正案
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决定扩大理事会成员规模,延长成员国任期,并将阿拉伯语、中文和俄语增加为《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正式文本语言。
1.扩大理事会的规模
修正案将增加12个理事会成员国,从目前的40个增至52个。规模扩大后的理事会将包括12个(a)类理事国、12个(b)类理事国和28个(c)类理事国。IMO秘书长指出,理事会的规模扩大将有助于实现一个具有代表性、平衡性、多样化和高效化的理事会,更好地维护全体成员国的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只有经IMO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后,《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才可生效。在修正案生效之前,目前的理事会规模将保持不变。
2.延长理事会成员国的任期
根据修正案,理事会成员将在大会常会结束前担任职务,两届常会结束后将进行再次选举。由于大会通常每两年举行一次,意味着成员国的任期将延长为四年。
3.增加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正式文本语言
修正案将阿拉伯语、中文和俄语增加为《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正式文本语言,以补充当前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正式文本。
2.5 通过了一系列重要决议
针对IMO工作的关键方面,大会通过一系列重要决议,主要包括:
采取综合措施应对 COVID-19 大流行期间海员面临的挑战;
在几内亚湾预防和制止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以及非法活动;
2021年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检验导则;
2021年III规则相关文书规定的非详尽义务清单;
2021年港口国监督程序;
2012年《开普敦渔船安全协定》的生效和实施;
船舶交通服务导则;
对证明违反责任限制的统一解释(LLMC公约和CLC公约);
2021-2030,能力建设的十年;
国际海事妇女日;
与其他政府间组织的关系。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