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新法规即将于一年多后正式生效,旨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将改变船舶的营运方式。因此,从2023年1月1日起,船东和租船人必须合作以遵守新法规。
BIMCO合同和条款部门主管Grant Hunter先生表示,IMO的新法规将影响船东和租船人间的传统合同关系。
“船东和租船人都将承担高效营运船舶的责任。从长远来看,必须通过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和营运解决方案实现船舶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在于合作
厘清船东和租船人间的商业关系需要如何调整以遵守新法规,对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Hunter先生说:“BIMCO已将制定一系列‘碳条款’作为首要任务。船东和租船人已经签订需履行至2023年1月1日(及之后)的合同,他们需要在合同中加入解决新监管措施的条款。”
Hunter先生又补充道:“我们已经起草了一条EEXI过渡条款,希望于今年11月底推出。紧随EEXI过渡条款之后的是碳排放交易系统(ETS)条款。解决碳强度指标(CII)的期租合同也正在制定中。”
EEXI过渡条款涉及使用限制器降低船舶发动机输出功率(该行为有望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中断船舶服务)的问题。Hunter先生表示,该条款是为发动机功率限制(EPL)和轴功率限制(SHAPOLI)两种方法而设计的,BIMCO认为这些方法是最可能和最常见的解决方案。Hunter先生解释道,这并不排除其他方法,但使用更复杂的解决方案的前提是需要船东和租船人之间有更多交流和共识。
ETS条款根据船舶燃料供给方来分配配备和支付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责任。该条款简洁明了,规定了哪方负责获取和提供碳排放额度,以及在租船期间应如何分配这些额度。
CII条款作为最后一条可能也是最艰巨的一项合同挑战,旨在厘清船东和租船人在逐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过程中如何共同维护船舶。
Hunter先生表示:“对租船人而言,CII等级在很多方面改变了他们的游戏规则。租船人必须在期租合同下保持船舶CII等级与船东合作来营运船舶。当租船人发出指令时,船东将需要更大的发言权。船东当然不能拒绝租船人的指令,但他们现在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如果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限制因船舶营运而受到影响,那么这些指令就会相应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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