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换员危机——大会决议草案获得批准
MSC批准了IMO大会决议草案,草案整合了船员更换、获得医疗服务、“关键工人”认定和海员优先接种新冠疫苗等相关的问题,以期在IMO大会第32届会议(2021年12月6日-15日)上获得通过。
为解决新冠疫情期间海员面临的问题,大会决议草案制定了综合行动举措,敦促各会员国要:
· 认定海员为“关键工人”,以有利于他们上岸休假、保护自身安全、进行不受阻碍的跨境流动,并认可相关文件;
· 考虑实施行业推荐的议定书框架,以确保新冠疫情期间船舶换员和到各地航行的安全性;
· 在可行的情况下,海员所在国的疫苗接种计划中应优先为海员接种疫苗;
· 鉴于应认定海员为“关键工人”,并且他们经常跨境往来,考虑免除海员入境时需要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政策;
· 在船上或船舶停靠港无法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时,应为海员提供即时医疗服务,并在海员需要紧急医疗服务时,为医疗运送提供便利。
新冠疫情指南获得批准
MSC 批准了新冠疫情期间发证机关、船旗国和港口国的海员培训和认证指南。该指南包含疫情期间特殊措施的建议做法,概述了不可抗力是暂时的方针,并且指出了《STCW公约》缔约方应尽快恢复履行其在《STCW公约》及《准则》下的义务。
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以及其他非法海上活动
MSC批准了IMO大会决议A.1069(28)的更新草案,该草案针对几内亚湾预防和制止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及非法活动。该决议已提交IMO大会第32届会议审议。
修订后的决议草案将在序言部分提及“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的定义,并进行其他编辑修改。
全球情况
委员会注意到,2021年前6个月报道了83起海盗和持械抢劫船舶事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球水平下降约23%。当时受海盗和持械抢劫影响最严重的地区是西非(27起)、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23起)以及南海(12起)。几内亚湾(非洲西部) 此类事件2021年上半年比2020年同期减少5起,减少了16%。
委员会提到了在西印度洋和亚丁湾正在执行经修订的《吉布提行为守则》。在IMO秘书处的支持下,该地区已经建立了一个强有力的治理框架来带头实施,现在已经准备好探索区域解决方案,解决海事领域意识(MDA)的现有差距并提高响应能力。
委员会要求成员国继续使用MSC.1/Circ.1333/Rev.1附录5中的报告表格向IMO秘书处报告海盗和持械抢劫船舶事件,将其发送至marsec@imo.org并邀请成员国考虑向IMO的西非和中非信托基金(WCA TF)捐助资金。
国内渡轮安全——将于2022年采用的法规范本
委员会最终确定并批准了建议性的《国内渡轮安全条例范本》,以及进一步工作的更新计划将于2022年4月MSC 105会议上审议。
条例范本草案提供了关于国内渡轮安全的框架条款,以纳入国家法律。它们涵盖了一系列问题,包括:认证;配员;安全管理;导航、通信设备和救生设备。
目标型船舶的建造标准(GBS)
在审议了关于纠正IACS(国际船级社协会)和DNV-GL(挪威船级社,已更名为DNV)船舶建造规则不符合项的联合审查报告后,委员会同意审查员的建议,并确认IACS通用结构规则(CSR)中的不符合项(2018 年第一次GBS维护审查和2019年DNV-GL重新验证审核期间确定的)已得到适当纠正。委员会确认IACS CSR和DNV规则仍然符合适用于散货船和油轮的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
委员会同意在闭会期间以通信方式审议本议程项目下的其余文件,以便在MSC 105会议上做出决定。
国际散货船和油轮基于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描述了目标并建立了功能要求,即主管机关认可的某组织的散货船和油轮设计和建造规则,或主管机关的国家规则,应符合《SOLAS公约》第II-1/2.27和II-1/3-10条的定义。此外,该标准规定,上述规则应被认定为符合目标和功能要求。
认定是通过经认可的组织或者主管机关(已经认定为符合标准的)进行定期GBS审核来实现的。经认可的组织或者主管机关(意欲使其船舶建造规则首次通过GBC认定的)将必须接受GBS初审,审核依据修订版干散货船和油轮GBS建造规则符合认定指南进行(MSC.454(100) 决议)。
下一次GBS 审计计划将在2022年初进行,届时第一个三年维护审计周期也将开始。
强制性文书的修订
MSC通过了:
·《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附则B中I附则(确定载重线的规则)第II章(干舷勘定条件)一项小修正案以及第III章(干舷)关于货物水密门的多项修正案;
·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 Code)第二章(船舶残存能力和液货舱位置)中关于水密门的相关修正案。
修正案预计将于 2024 年1月1日生效。
GMDSS的现代化——批准对《SOLAS公约》和相关文书的修订
在导航、通信和搜救小组委员会(NCSR) 对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进行全面审查后,MSC批准了《SOLAS公约1974》的一系列修正案草案以及相关修正案和对现有相关文书的修订。
修订的目的是使现代通信系统能够在GMDSS中使用,同时对过时系统取消其携带要求。
《SOLAS公约》第II-1、III、IV和V章相关规定的修订版以及对其他现有文书相关和衍生修正案的准备工作是IMO,特别是NCSR委员会十年来细致工作的成果。
航行安全和海上生命安全取决于综合卫星和地面无线电通信系统,这些系统支持海上船对船、船对岸和岸对船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总称为GMDSS。《SOLAS公约》规定了GMDSS 的强制性要求。
MSC 批准了以下修正案草案以期在MSC 105会议上审议通过:
SOLAS第II-1、III、IV 和 V 章以及附录(证书)
· 1988 年《SOLAS公约》议定书;
· 1994 年和2000年《高速船规则》(HSC Codes);
· 1983 年和 2008 年《特种用途船舶规则》(SPS Codes);
· 1979、1989 和 2009《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 Codes)。
此外,MSC大体上还批准了另外11项MSC决议草案和两份MSC通函草案,以期在MSC 105上最终批准/通过,具体如下:
· MSC关于《使用高频窄带直接印字技术进行海上安全信息播发和协调的系统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并取代A.699(17)决议;
· MSC关于《使用MF(NAVTEX)和HF接收海上安全信息和搜救相关信息的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并整合A.700(17)和 MSC.148(77)决议,经修正的;
· MSC 关于《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无线电服务》的决议草案,修订并取代 A.801(19)决议,经修正的;
· MSC关于《搜救雷达应答器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并取代A.530(13)和A.802(19)决议,经修正的;
· MSC 关于《具备语音通信和数字选择呼叫功能的船载VHF无线电装置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A.803(19)决议,经修正的;
· MSC 关于《具备语音通信、数字选择呼叫和海上安全信息与搜救相关信息接收功能的船载MF和MF/HF无线电装置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和合并决议A.804(19),以及 A.806(19),经修正的;
· MSC 关于《具备传输和接收直印通信功能的Inmarsat-C船舶地球站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A.807(19)决议,经修正的;
· MSC 关于《避免误报警指南》的决议草案,修订和取代决议A.814(19);
· MSC关于《救生筏便携式双向VHF无线电话装置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MSC.149(77)决议;
· MSC关于《无线电通信设备性能标准(MSC.80(70))修正案》的决议草案;
· MSC关于《GMDSS船载综合通信系统(ICS)性能标准》的决议草案,修订决议A.811(19);
· MSC 关于《非SOLAS船舶参与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以及《非SOLAS船舶GMDSS操作员培训材料制定指南》的通函草案,将作为MSC.1/Circ. 803/Rev.1
· MSC关于《GMDSS所要求的海上安全信息和搜救相关信息接收指南》的通函草案。
认可日本区域导航卫星系统
委员会认可日本区域导航卫星系统——准天顶卫星系统(QZSS)是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WWRNS)的一个组成部分。
IMO在接受和认可国际航运可使用的无线电导航系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并已认可全球定位系统(GP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NAS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伽利略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和印度区域导航卫星系统(IRNSS)。《SOLAS公约》第V章要求所有船舶携带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或地面无线电导航接收器,或有其他方式,以便在整个航程中可以随时自动确定并更新船舶位置。
自主船舶的未来工作——有待制定目标型文书
委员会同意为海上自主水面舰艇(MASS)制定目标型文书。这是在2021年5月完成的监管范围界定(RSE)工作之后进行的。监管范围界定(RSE)工作分析了相关的船舶安全条约,以评估如何在国际上对MASS进行监管。
MSC 在其2022-2023两年期议程和MSC 105的临时议程中包括了一项关于“海上水面自主船舶目标型文书制定”的新成果,目标是在2025年完成。委员会同意应从MSC 105开始重新建立MASS工作组。
委员会同意新成果工作的第一步是确定路线图,因此请主席与秘书处一起编写路线图草案,包括范围、步骤和时间表,以及与其他IMO机构协调工作,并将其提交给MSC 105会议进行详细审议。
海上不安全的混合迁徙——提出解决方案
委员会审议了一项欲通过MSC决议的提案,重申各国政府有效并及时参与商船在海上救助移民的重要性。
在注意到原则上支持该决议草案的同时,委员会将这一敏感问题的进一步详细审议推迟到MSC 105会议,并邀请会员国向下届会议提交评论意见,以期最终确定该决议。
远程调查的新成果
在2022-2023两年一次的第III分委会议程和第8次临时议程中,委员会将一项新成果纳入“远程船舶检验、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 Code)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Code)认定的评估和应用指南”中,预计完成目标为2024年。
其他事项
委员会:
· 通过了关于“简易船用航行记录仪(S-VDRs)性能标准(修正案MSC.163(78),经修正)”和“船用航行记录仪(VDRs)性能标准修正案”的MSC决议(MSC.333(90) 决议)”;
· 批准了修订后的Interim Iridium SafetyCast服务手册(MSC.1/Circ.1613/Rev.1);
· 批准了MSC关于船载VHF无线电装置性能标准的通函(MSC.1/Circ.1460/Rev.3);
· 批准了MSC关于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岸基维护指南(MSC.1/Circ.1039/Rev.1)和紧急示位无线电信标(EPIRB)年度测试指南的通告(MSC.1/Circ.1040/Rev.2);
· 批准了关于蓄意干扰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其他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的MSC 通函。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