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圣劳伦斯湾鲸鱼保护区最新限速措施 - SSB No.: 05/2021
作者:信德海事 CE BAN
加拿大交通运输部在2021年4月15日发布船舶安全通告SSB 05/2021。本通告取代了第11/2020号船舶安全通告。通告介绍了船舶在圣劳伦斯湾必须遵守的限速区。加拿大政府设立这些区域是为了减少船只与北大西洋露脊鲸(NARW)发生碰撞的风险。
背景情况
由于北大西洋露脊鲸迁徙模式的变化和它们在圣劳伦斯湾的存在的增加,加拿大政府已经在特定区域建立了季节性的速度限制。这些限速区被定义为 "静态区"、"动态航运区"、"季节性管理区"、一个试验性的 "自愿限速区 "和一个 "限制区"。详见下面的地图。
注:概述速度限制的航行警告被认为是航运通知,船只必须遵守。2021年保护圣劳伦斯湾北大西洋露脊鲸(Eubalaena Glacialis)的临时命令允许发布航行警告(NAVWARNs),实施速度限制或航行限制。
速度限制区在加拿大海岸警卫队(CCG)发布的每月航海通告(NOTMARs)中描述。这些区域的状况通过NAVWARNs广播,由CCG的海洋通信和交通服务(MCTS)中心发布。
限速区和措施的变化
根据与业界的协商和科学数据,限速区的变化将从2021年4月28日开始生效,而限速区的实施将基于鲸鱼的存在。
连续第二年,在北大西洋露脊鲸季节的开始和结束时,将在从卡伯特海峡(从North NS角到Cape Ray NL的一条线)到动态航运区E的东部边缘的地面上实施10.0节的试验性自愿减速。
今年又增加一个位于Shediac山谷及其附近的限制区。位置和大小都是基于北大西洋露脊鲸聚集的历史数据,而触发机制是基于季节内的检测。
从今年起,36.57米(20噚)的浅水协议将适用于所有商业渔船。
请参考CCG-MCTS发布的最新NAVWARN,了解目前生效的所有速度限制。
2021年的速度限制措施,将于2021年4月28日至11月15日生效。
豁免条款
以下豁免将适用于所有措施。
遇险船只或向遇险人员或船只提供援助。
静态区
在静态区,所有总长度(LOA)超过13米的船只必须以不超过10.0节的速度在地面上行驶。
例外情况
由加拿大政府运营或代表加拿大政府运营的气垫船,在4月至6月期间在Chaleur湾及其周边地区从事清冰活动,在运行时可豁免。
36.57米(20噚)的浅水协议
从事任何商业捕鱼活动的船只可以在水深不超过36.57米(20噚)的水域以安全作业速度前进。如果有通知说,在深度不超过36.57米的水域的静态区域内发现了至少一头露脊鲸,则10海里的速度限制将适用于该通知生效之日15天后所有总长度(LOA)超过13米的船只。
如果在15天内的最后7天,又有发现鲸鱼的类似通知,那么在新通知生效后的15天内,速度限制将继续适用。
关于SSB 05/2021通告的更多内容,请阅读:
https://tc.canada.ca/sites/default/files/2021-04/SSB-05-20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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