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危险作业罪”入刑!海事执法再添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部分内容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可以为海事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三、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二 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三 危险作业罪解析

修正后的刑法明文规定了危险作业罪的三种情形。“危险作业罪”入刑,是我国首次对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展示了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带来极大法律震慑,有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敬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 相关案例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紧邻公司员工宿舍楼搭设,仓库内堆放了大量危化品。经核查,该公司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该仓库也不具备存放危化品的安全条件。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储存危险化学品,并对现场气瓶进行异地扣押。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执法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根据新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部门同公安机关积极对接,萧山区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刑事拘留。

五 海事执法着力点

(一)修正案宣贯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向船东、管理公司、船员及相关企业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内容的宣贯,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触犯刑法。

(二)梳理危险作业

梳理海事监管遇到的危险作业涉嫌犯罪情况,诸如船舶关闭AIS航行带来安全风险、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企业无视监管要求冒险作业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推进行刑衔接

强化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做好与公安、海警部门对接,对海事监管中遇到的危险作业,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突破安全监管执法瓶颈,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海事执法震慑力,坚决防控水上交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网无关。信德海事网仅转载,免费分享给大家,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与信德海事网无关。如涉及侵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media@xindemarine.com

热门推荐
  • EEXI、EEDI、EEOI、CII、AER,这篇统统讲清楚

      伦敦时间2020年11月1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5届会议(MEPC 75)正式批准了关于航运减排短期措施的MARPOL附则......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分享
  • 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籍国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航运公司正常运营,妥善解决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在船船员换班困难问题,保护船员劳动权益......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分享
  • 船员服务簿那些事,您理解了吗?

      随着《船员条例》的修订、船员任解职的取消和服务簿资历系统维护方式的变化,船员朋友们一定想对船员服务簿法律属性、......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分享
  • 新规来袭!《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新规来袭!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 40-20修正案即将强制实施!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IMDG规则......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分享
  • 船舶无线电业务办理指南 ——船舶MMSI、

      一、 什么是MMSI码? 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Maritime Mobile Service Identify,简称MMSI)是船舶无线电通信系统在其无线电信道上......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分享
  • 联合国发布《2020全球海运发展评述报告》

      近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发布《2020全球海运发展评述报告》。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全球各国之间的相......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分享
  • IHM实施及其规定

      2020年12月31日起国际航行的船舶进入欧盟港口强制执行IHM的规定,IHM是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的缩写,取得船级社认可并签发......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分享
  • 海事局【公开题库】下载途径(一)

      11月1号海事局平台上公布了各职位各科的几套示例卷,公布的示例卷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船员人数的一个措施,公布了一部分......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分享
  • 解读《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

      智慧危课堂,开课啦! 大家好,我是智慧危课堂的老师小V,今天起,我们的智慧危课堂就要正式开课啦! 智慧危课堂是由青......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分享
  • 中国加入有效的国际海事公约一览

      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从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立法借鉴的公约看,时间上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加入公约时......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

    分享
返回列表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