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险货物申报员的管理,是从源头上杜绝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减少危险货物因瞒报谎报引发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实施记分管理。危险货物申报员填写申报单要谨慎!
法律依据
《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海事机构对申报员或检查员在从业过程中发生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违法或者违规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记分周期
12个月,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新从业的申报员或者检查员记分周期自从业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记分管理
1.申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或者超过10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2个月,并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2.申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6个月,并应当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3.申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20分的,由发证地海事管理机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12个月,并参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本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从业范围,参加相应科目申报员或者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考核合格的,暂停期满后可恢复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记分清零。
4.申报员或者检查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20分,无行政处罚行为或者所处行政处罚已经办结的,记分周期届满时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20分,未办结的行政处罚对应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5.累计达到需学习和考核的记分值,但未参加学习和考核的,暂停其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手续,直至参加学习和考核合格。
常见违法行为
相关案例:申报或者报告时未真实认真审核、填写或者上报申报或者报告相关材料的,申报员一次记5分。
2020年11月13日,惠州海事执法人员通过海事系统网上审核申报员提交“运**6”申报材料,发现申报材料中的船舶防油污证书、适航证书的年检时间过期,依据《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记分细则》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申报或者报告时未真实认真审核、填写或者上报申报或者报告相关材料的,申报员一次记5分。
相关案例:发生错报或者漏报,情节轻微的,申报员一次记2分。
2020年11月4日,惠州海事执法人员通过海事系统网上审核申报员提交“圣**3”申报材料,发现该申报材料中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泊位与电子申报的泊位不一致。依据《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记分细则》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发生错报或者漏报,情节轻微的,申报员一次记2分。
相关案例: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全,情节轻微的,申报员一次记2分。
2020年7月5日,惠州海事执法人员通过海事系统网上审核申报员提交“美***6”申报材料,发现该申报材料缺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保证书,其船舶装的货物为燃料油。依据《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记分细则》中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全,情节轻微的,申报员一次记2分。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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