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6 届会议(MEPC 66)以MEPC.251(66)决议通过MARPOL 附则VI 和2008 NOx 技术规则修正案,并于2015 年9 月1 日起生效实施。
通过对Tier III 技术发展状况的评审和反复的讨论,MEPC 66 最终确定了Tier III NOx 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Tier III NOx 排放要求适用于:
(1)2016 年1 月1 日或以后建造并且在北美排放控制区内或美国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内航行的船舶,其上安装的发动机;
(2)在其他NOx 排放控制区(北美排放控制区或美国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除外)通过日期或以后建造,或在指定NOx 排放控制区的修正案中规定的日期或以后建造(以较晚者为准),且在该排放控制区内航行的船舶,其上安装的发动机。
Tier III 排放限值在Tier I 限值的基础上减少了约80%,目前能达到Tier III排放标准的相对成熟的单一技术有SCR(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技术、EGR(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技术及低压喷射LNG 发动机。SCR 技术由于适用范围广,对发动机的安全影响较小,获得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2011 年7 月15 日,IMO MEPC 62 以MEPC.198(62)决议通过了在2008 年NOx 技术规则基础上关于装有SCR 系统船用发动机的补充要求,为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授权机构实施Tier III 发动机法定检验奠定了基础。
2015 年底,CCS 编制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认可及检验指南》通过评审,于2016 年3 月1 日起正式生效实施,适用于申请CCS 产品认可和检验发证的SCR 系统。SCR 系统在船上应用的技术要求有待进一步补充规定。
为了为船舶SCR 系统的设计、制造、布置、安装、检验试验、操作安全提供标准,以尽可能地减少SCR 系统安装和运行对船舶、船员和环境产生的危害。基于上述需求,CCS 发布《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船上应用指南 2020》,本指南属船级检验要求,旨在为船舶设计、建造/改造、检验、试验等提供指导。本指南作为规范的补充,不能替代任何公约、法规的规定和操作要求。
指南中文下载:
https://www.ccs.org.cn/ccswz/articleDetail?id=202012160890271576
指南英文下载:
https://www.ccs.org.cn/ccswzen/font/fontAction!article.do?articleId=4028e3d6735044ac0176690e7f3b03c6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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