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信德海事网收到AMSA发布海事通告10/2020:关于COVID-19大流行期间海员上船服务最长期限的临时安排(更新版)。该海事通告取代04/2020号通知(详情见信德海事文章:重要通知!海员服役超过13个月,船舶或将被滞留)。
一.背景资料
2016年,澳海事局发布了第17/2016号海事通告,概述了澳大利亚对海员在不休假的情况下可在船上连续服务最长期限的立场。它还概述了AMSA对这些问题的遵守和执行方法。
2020年6月26日,澳海事局发布了第04/2020号海事通告。这概述了 AMSA 对海员可在船上连续服务的最长期限的做法,以回应在 COVID-19 大流行的情况下对海事安全和海员福利的日益关注。它还概述了AMSA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期间的合规和执法办法。
COVID-19继续对海员造成重大干扰,由于长时间在海上服务而没有定期休息,对海上安全和海员福利造成影响。海员在船上连续服务而不休假的时间需要恢复到可持续和安全的水平。有证据表明,经过规划,一般都有可行的海员遣返方案。AMSA还意识到,一些船旗国正在对悬挂其旗帜的船舶采取行动,以促进及时遣返。
二.根据MN 04/2020作出的安排将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以下各段概述了AMSA对海员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可在船上连续服务的最长期限的暂行办法。
1.如果检查员发现某位海员持有经各方签署的有效海员雇佣协议(SEA),且在船上服务不足11个月且未休假,则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2.如果检查员发现某海员持有有效的海员雇佣协议,并在船上连续服务超过11个月,则要求船长提供经船旗国批准的海员遣返计划。该计划必须使该海员在连续服务最长14个月之前被遣返。
3.如果检查员发现某海员没有有效的SEA,船长将被要求协助办理有效的SEA或以其他方式遣返该海员。
4.除非船长或船东向 AMSA 证明以下情况,否则 AMSA 将不接受超过 14 个月的休假延长服务。
a) 已尽一切努力将该海员遣返回国,但没有成功。
b) 海员提供了接受延长服务的书面确认;以及
c) 已经制定了在一个月内遣返该海员的计划。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