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特点,分析当前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存在的缺乏专业鉴定机构、技术标准不健全、鉴定人员不足和法律风险高等问题,对比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发展情况,提出推进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水上交通;事故;海事调查;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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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评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实验室、试验基地;构建适应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有效供给。近年来,海事调查法规体系和技术手段不断进步,但相对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体系,我国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体系尚不健全,与建设交通强国的要求仍有差距。因此,有必要对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开展研究。
一、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和特点
( 一 ) 概念属性
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指在海事调查中,受海事调查机关或事故当事人的委托,由具备鉴定资格的组织、机构、专业人员,依照有关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有关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别,提出专业鉴定结论,为海事调查提供证据支撑的活动。《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鉴定意见属于八类证据之一。
( 二 ) 主要特点
1.专业性强
与道路交通相比,船舶、水上设施等水上交通工具的航行规则更加复杂,对水上交通参与者的技术水平要求更高。并且,水上交通辅助信号设施较少,受天气、海况、设施技术条件影响较多,更加需要专业技术技能的支持。相对于其他领域的技术鉴定,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更需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去判别和分析,对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鉴定机构和专业设备的要求也更高。
2.技术复杂
海事调查的实践表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往往由设备因素、人为因素、自然因素 ( 天气和海况等 )、港口航道条件等多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很少由单一因素导致。因此,在进行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时,需要综合运用船舶、港口、水文、气象、环境、海洋工程等相关的科学技术方法。因此,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更高的复杂性。
3.影响较大
船舶等水上交通工具载货 ( 人 ) 量大,存储的油料较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污染等情况均较严重。例如“世越”号翻沉事故、“桑吉”轮碰撞事故等水上交通事故给相关国家和环境造成了重大的灾难。技术鉴定是海事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判明事故责任的重要支撑,对后续相关方具有重大影响。
二、我国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
( 一 ) 缺乏专业鉴定机构
目前,从事水上交通事故技术研究和鉴定的机构主要有2013年启动建设的中国海事局海事调查实验室,其拥有电子证据分析、事故仿真模拟和文书鉴定3个专业实验室,与科研院校合作建成材料分析、船模试验、溢油检测分析、船用机器设备试验等4个联合实验室;其他专业鉴定机构主要有针对油污染鉴定的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中心、针对船载危险品性质鉴定的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很少有其他机构从事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与之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也较少。在全国海事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中,鲜有海事海商方面的专业鉴定机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些具有较高海事专业要求的鉴定项目,由于难以找到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也只能委托普通行业的鉴定人员进行[1]。
( 二 ) 鉴定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有关机构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以及社会经济、公益活动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但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尚无关于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细则或标准。《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船舶、设施因海上交通事故致使发生损害,应申请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或鉴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必须申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鉴定,但未对事故涉及的其他技术鉴定进行明确。在鉴定技术标准方面,现行有效的船舶检验、作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1 700余个,其中国家标准近700个,但主要是船舶航行“前置”技术标准要求,没有专门应用于“事后”分析的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标准规范。在具体的事故鉴定中,对海事调查官、行业专家的专业经验依赖较大。这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建设交通强国的要求不相适应。
( 三 ) 从业人员不足,技术发展较慢
当前从事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人员主要由海事调查官、行政执法人员、经验丰富的船员、航运院所相关科研专家等人员兼任。因鉴定机构较少,鲜有专业从业人员。目前,交通院校的航海、造船等相关专业招生较多,但尚没有开设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相关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也较少。这也造成相关鉴定技术发展缓慢,现有技术主要依托船舶工业的技术发展,鲜有突破性鉴定技术产生。
( 四 ) 海事调查法律风险高
在海事调查实践中,水上交通事故勘查、技术鉴定工作主要由负责海事调查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一般情况下,技术鉴定工作由负责的海事调查官直接开展;较为复杂的重大事故,由海事调查组临时组织专家研讨、鉴定,通过案情分析会和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开展。依据的勘查资料、鉴定结论、最终的调查结论和责任确定,均由海事管理机构直接作出,缺少独立的第三方“背书”强化证据,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争议,海事管理机构均可能成为舆论压力和行政诉讼对象。近年来相关行政诉讼屡见不鲜。2019年,最高法文件 ( 法民四〔2019〕15号 ) 指出:将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排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没有法律依据。[2]这将为海事管理机构带来巨大的行政诉讼法律风险,海事管理机构和事故相关方亟须第三方开展事故鉴定技术研究与鉴定服务,增强证据效力与客观性,公证支持查明事故原因。
三、国内道路交通领域事故技术鉴定发展情况
( 一 ) 概况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道路交通愈加密集,事故居高不下。据统计,2016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64万余起。在相关事故调查和责任确定工作中,科学、公正的事故技术鉴定成为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争议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3]。道路交通领域事故技术鉴定研究起步于20 世纪 80 年代,由吉林工业大学率先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重建的研究工作。进入21世纪,道路交通领域事故技术鉴定行业迅速发展[4]。当前,在交通事故调查中,警方更加注重把关法律和程序方面内容,对于事故中的专业技术问题,一般会采信鉴定机构的专业鉴定意见,既保障了调查的科学、公正,也合理规避了法律和舆论风险。
( 二 ) 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情况
在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方面,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逐步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工作中分离出来,由案件承办单位根据调查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鉴定人员能力验证,推动鉴定行业健康发展。在机构类型方面,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隶属于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这类机构数量较少,主要负责重点技术攻关和复杂事故鉴定,比如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交通事故分析鉴定技术实验室;另一类是社会鉴定机构,机构数量较多,覆盖全面,承担了多数鉴定工作。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形成了相对独立、类别完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的鉴定机构体系,使鉴定技术和鉴定标准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科学调查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三 ) 鉴定技术发展情况
在方法技术方面,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发展迅速,已经从简单的现场图绘制、事故车辆及痕迹物证记录等,发展到利用激光三维扫描、近景摄影测量、多体动力学、有限元等计算方法,利用计算机对道路交通事故过程进行模拟仿真。在鉴定内容方面,已经由最初的事故现场调查,扩展到事故发生前与事故相关的驾驶员的心理、生理状态调查,是否具有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条件,道路坡度、路面附着系数以及标志、信号灯等交通工程设施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致伤方式和损伤机制研究,损伤程度和死亡原因分析,等等。
( 四 ) 法律标准规范情况
道路交通行业出台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机构资质认定法规,为有关机构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规范方面,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分类科学、相对全面的鉴定技术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和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乘员损伤鉴定、驾驶人酒精检验、事故车辆类型及安全检验鉴定、人员交通行为方式的鉴定、车速鉴定等七大类50余个国家和行业标准。
( 五 ) 研究启示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的发展,是公安部门自身鉴定机构快速发展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做大做活了鉴定行业,进而推动了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投入:一是行业建立重点实验室,攻关关键鉴定技术;二是社会力量的介入,满足了每年800余万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技术鉴定需求;三是在强大市场需求的推动下,鉴定技术和鉴定标准得到了快速发展;四是有效规避了行政诉讼风险和舆论风险。
四、推动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发展的建议
( 一 ) 建立事故鉴定技术行业实验室
近年来,交通行业对于安全的研究和投入显著加大,先后建立了覆盖了公路、轨道、民航等三大类交通运输方式事故研究的国家和行业重点实验室,对行业安全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水上交通事故研究方面应借鉴其他交通运输行业的经验,组织建设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分析行业重点实验室,集中行业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筹集行业科研资金,对水上交通事故勘察、鉴定、分析等相关技术进行攻关,在专业技术层面建立“龙头”,引领相关技术发展,吸引和带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 二 ) 大力发展社会鉴定机构
自2015年起,我国船队总体规模已位列世界前三[5],各通航水域内交通流愈加密集,各类事故、险情、纠纷引起的技术鉴定工作需求加大。仅依靠海事行政机关建立鉴定机构,一方面负担过重,人员、资金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另一方面鉴定独立性易受影响,发生行政诉讼后风险较高。应借鉴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行业发展经验,做好分工协作,体制内鉴定机构更加注重关键技术攻关和复杂事故研究;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活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建设和技术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行业发展顶层设计,远近结合做好规划。从长远发展来看,要规范鉴定行业发展,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做好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管理、能力管理的研究和政策落地。从近中期来看,为满足需求,优先鼓励具有技术基础的航运科研院所参与技术鉴定发展工作。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快速推动鉴定技术发展,又可以形成行业标杆,激活鉴定行业市场发展。海事管理机构初期应加强对该类机构的扶持和信任,加强在海事调查中的合作,互相促进,提升工作质量。
( 三 ) 加快完善鉴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体系
鉴定法规和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水上交通管理部门应会同检验检测管理部门,加快出台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证相关的法规细则;修订《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对技术鉴定的范围、程序、法律义务和责任等进行明确,为鉴定机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当前技术标准欠缺的情况,应把顶层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加快建立科学的水上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体系。借鉴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标准建设经验,依据水上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特点,对所需标准进行分类,搭建起标准体系框架,并评定优先级,纳入各相关标准委员会工作计划。依据事故鉴定需求,优先推动出台碰撞、涉客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翻沉等影响重大事故所需的鉴定标准。
( 四 ) 多方面培养专业人才
在技术鉴定人才发展方面,也要从长远发展和满足当前需求两个方面进行推进。从长远来看,建议大连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国内有基础条件的院校,研究设立适应行业发展的相关专业,试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从当前需求来看,鉴定机构、行业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和海事主管机关可加强合作,着重加强对从事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和研究的海事调查官、科研人员的培养,并将人员适度扩展至船舶航行实践经验丰富的船长、轮机长等船员群体,发挥相关人员技术和实践优势,弥补当前的人才短板。
参考文献:
[1]傅晓明.海事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中国海事,2011(10):22-25.
[2]威颂律师事务所.威颂法评[EB/OL].(2020-04-03)[2020-06-17]. http://www.weiislaw.com/service/255641/.
[3]龚标.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状及对策[J].道路交通科学技术,2017(3):3-6.
[4]冯浩,陈建国,张志勇,等.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发展概述[J].中国司法鉴定,2015(5):69-73.
[5]贾大山,金明.海运强国发展模式[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8.
作者简介:
卢艳民,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工程师。
本文刊发于《世界海运》2020年第10期,转发须注明作者和原文出处。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