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上海海事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全面建设法治海事,提升上海海事依法行政水平,上海海事局对截至2020年7月27日,以上海海事局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35件(见附表1),废止15件(见附表2),现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海事管理依据。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以往根据该类文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效力。
上海海事局对规范性文件清单实施动态更新。通过合法性审查并列入目录清单的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海事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表:
1. 上海海事局现行有效的3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2. 上海海事局决定废止的1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0年7月28日
附表1: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