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IMO以4204/Add.5通函发布应对COVID-19的海员发证指南,提请所有IMO成员国、联合国和专门机构、政府间组织和具有IMO咨商地位的非政府间组织的注意。翻译如下:
1.由于冠状病毒的爆发,秘书长已经意识到关于海员培训和发证的一些问题。
2.因疫情爆发而在全球范围内采取的行动对主管当局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即要允许其继续培训海员,证书再有效,包括体检证书、根据经修订的1978年STCW公约签发的认可证书的背书。
3.鉴于上述情况,鼓励发证主管当局在严格必要的情况下,对上述证书和背书的展期采取务实和实际的方法,并相应地通知船舶、海员和有关主管当局。
4.还鼓励港口国当局对这些证书和背书的展期采取务实和实际的方法,执行依照经修正的1978年STCW公约第X款和第I/4条的控制程序时予以接受。
5.请各成员国向本组织通报有关发证机构和港口国当局所采取做法的信息,本组织将散发这些信息。
6.请各成员国和其他相关方提请所有有关方面注意本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发证机构和港口国当局。
通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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