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渔碰撞需提防 值班瞭望要加强 航运安全新动态 2024-08-15 09:54

事故概况

2024年4月3日约0017时,在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以西约39海里处,巴拿马籍集装箱船A轮与广东籍渔船B发生碰撞。事故造成B渔船沉没,8名船员死亡,A轮艏尖舱破损进水。

案例回放

-让路船擅自离岗,直航船也未避让-

2024年4月2日约0912时,A轮离泊广西钦州港,驶往越南胡志明市。驾驶台航行值班报警系统(BNWAS)设置为“AUTO”模式。

1317时,A轮向HF公司发邮件,告知“因航线调整申请新的电子海图”。

1552时,公司向A轮船长发送邮件,告知“4月到期图及新航线巴淡港图已开通,授权及更新包发二副微信,海南沿岸有信号下载安装更新”。

约1840时,B渔船驶离三亚崖州中心渔港前往海南西南海域捕鱼作业。船上共8人。

约2245时,B渔船船位18°13′.81N/108°30′.82E,航向258.5°,航速2.8节。

约2345时,A轮三副一人在驾驶台值班。船位18 °21′.25N/108°23′.34E,航速15.3节。此时,B渔船距离A轮8.8海里,回波信号已显示在S波段雷达上。二副到驾驶台与三副接班。三副告知“计划航线内通航环境清爽”。

约30秒后,交接结束,A轮三副离开驾驶台,二副一人在驾驶台值班。

约2352时,A轮二副进入报务室下载、安装电子海图。驾驶台处于无人瞭望状态,船舶在自动舵模式下航行。(报务室位置见图)

图1:驾驶台报务室位置示意图

2357时39秒,A轮二副走出报务室至驾驶台,并在S波段雷达前停留了约1秒,约14秒后再次回到报务室。此时两船距离5.2海里。

约0015时,A轮船位18°13′.83N/108°26′.23E,航向159.3°,航速15.6节。此时B渔船船位18°13′.51N/108°26′.38E,航向276.7°,航速 2.3 节,位于A轮真方位155.4°,距离约 0.35海里处。

0016时45秒,A轮与B渔船发生碰撞。此时,船位 18°13′.59N/108°26′.33E。自2日2357时至碰撞发生,二副一直在报务室。

图2:碰撞示意图

原因分析

-值班期间擅离值守,主动避让意识不强-

直接原因

A轮二副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进入报务室下载、安装电子海图,驾驶台长时间无人值班瞭望,未能发现正在从事捕鱼的B渔船并采取让路行动,以及B渔船在A轮未主动采取避让行动时,也未采取任何有助于避碰的行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A轮船长错误将 BNWAS系统设置为“AUTO”模式,导致驾驶台在长达20分钟无人值守情况下,未触发警报,失去发现B渔船并采取避让行动的时机;A轮夜间航行,船长未按照值班相关要求安排足够的值班瞭望人员;船公司对船员值班值守监控不到位,事发前半年内,A轮夜间航行期间多次未安排值班水手值班,公司虽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和登轮检查,但未发现上述问题并予以纠正。

B渔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要求配备足额的适任职务船员,无法满足海上航行安全、作业值班的要求;渔船实际所有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聘用不满足适任要求的船长,对船员任职资格管理不严,导致船上实际配员不足;渔船登记所有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

吴船长点评

-南海开渔在即 商渔防碰须知-

南海伏季休渔期即将结束,大量渔船出海捕鱼,商渔船碰撞风险大幅上升。为了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船公司(船东)、船长和值班船员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掌握好商、渔船安全航行注意事项。

1商船注意事项: 

1.科学制定计划航线。

在开航前应关注南海沿海渔区分布,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计划航线尽可能避开渔船作业密集区,如必须通过渔船密集水域,应提前了解渔船的交通流向和作业特点,及早制定避让方案。

2.加强航行值班与瞭望。

航行期间,合理安排驾驶台值班人员,任何时候驾驶台都应保持至少2人(1名驾驶员和1名值班水手)参与航行值班和瞭望。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航行值班无关的其他工作,并且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正规瞭望,以便于对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

3.避让准备充分、行动坚决。

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应将自动舵调整为手操舵,必要时通知机舱备车,并使用安全航速航行;严格遵守“早、大、宽、清”的避让原则,在会遇距离难以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毫不犹豫地用车配合避让;对当时的航行环境或避让行动有任何怀疑时,应果断、及时报告船长。

4.船公司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船公司加强对所属船舶动态和船员值班安排的监控和管理,应针对驾驶台资源管理、航行值班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船员严格遵守国际公约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提升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渔船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作业水域。

渔船应严格按照捕捞许可水域和时间开展作业,并避免在商船习惯航路、锚地、引航作业区等通航密集区下网作业及锚泊。

2.切勿抢越商船船头。

渔船应充分考虑商船航速较快、操纵性能相对较差、船艏盲区较大的特点,避免抢越商船船艏,或驶入商船船艏盲区。

3.保持值班瞭望,避免疲劳驾驶。

渔船应合理做好生产作业与驾驶台值班安排,保持驾驶台24小时有人值班;在航行、锚泊和作业时应正确显示相应号灯号型,开启AIS等助导航设备;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保持在VHF16频道连续守听,掌握周围船舶动态;与商船会遇构成碰撞危险,应主动沟通、协调避让行动。

4.保障渔船安全生产条件。

渔船所有人应配备足额的适任船员,保障渔船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值班船员安全培训,确保所属船舶驾驶人员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3特别注意事项: 

1.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04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

2.部分渔船夜间锚泊时可能未按要求值班、显示号灯和开启AIS;渔网网位仪可能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雷达和电子海图显示系统存在干扰;大风浪情况下,雷达可能无法清晰扫描到渔船。

3.商船与渔船即使发生轻微擦碰也可能造成渔船受损或翻沉,这种轻微擦碰商船上的人员可能察觉不到。因此,商船近距离驶过渔船时,值班人员应仔细观察,确保未发生擦碰、浪损或船吸。

4.渔船在商船特别临近时,出于护网或传统习俗的原因,部分渔船可能会突然做出改向、加速、抢船头等异常举动。如遇渔船抢船头情况,很可能是本船航行的前方有渔船的渔网。

5.发生碰撞事故后应立即停船,将人命救助置于首位,全力实施救助。全部遇险人员脱险前,只要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严禁放弃搜救擅自驶离现场。

编辑:广东海事局海事调查实训基地

审核:方同林、吴延国

策划:吴船长创新工作室

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船员培训机构强化安全和技能培训,提升船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能力,减少和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中国海事”和“航运安全新动态”微信平台开设“吴船长讲海事案例”专栏,邀请行业权威专家解读典型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探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发挥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提升水上交通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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