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实现“建设世界一流海事大学”的奋斗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全职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未来五年,学校将重点建设博士后专职科研队伍,并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学校高层次青年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和主要储备师资。
我们诚挚地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加盟大连海事大学!
一、招聘计划
学校现有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一批以学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为主的合作导师团队。各方向招聘计划数及岗位要求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后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可放宽至 40 周岁,符合大连海事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招聘的其他条件。其中,师资博士后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2年。
三、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1)Ⅰ类博士后(“博新计划”入选者):年薪最低54.5万元;
(2)Ⅱ类博士后:年薪最低24.5万元;
2.职称评审。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进站后经个人申请即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住房待遇。学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为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提供可租住公寓住房,租金按学校相关标准收取。
4.社保待遇。学校按规定为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5.子女入学待遇。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子女享受学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同等待遇。
四、 聘期任务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务。
2.根据研究需要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其他科研项目,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重要的科研课题,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
具体以聘用合同及工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五、招聘程序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人才办公室
联 系 人:涂老师 董老师
电 话:+86 411 84729228
邮 箱:zhaopin@dlmu.edu.cn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
邮 编:1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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