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受客户委托,对委托方所拥有的“TIGER JIANGSU”轮散货船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底价:1505万美元(USD 15,050,000.00);
保证金:150.5万美元;
增价幅度:不低于2万美元。
本公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约定停靠地点对船舶进行现场勘验。
二、竞买人条件及竞价报名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1、支付保证金的银行电子回单或凭证。
2、竞买人身份证明文件:请在报名时上传企业商业注册登记证书、企业负责人护照、经办人护照、授权委托书Certificateof Incorporation,Passportcopy of Director,Powerof Attorney等文件;
3、属于委托经纪人/代理人参与竞价的,需同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委托方认可的其他材料。
4、本次竞价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网络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月7日16:00,请在该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提交。
竞买人完成网络竞价报名后等待竞买人身份审核结果,1月11日下午16:00前身份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成功,方可参与本次的网络竞价。竞买人竞价报名成功后,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内容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竞价实施办法。
三、竞价保证金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150.5万美元。竞买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7日12:00前将保证金汇入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如下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代付)。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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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贸区南沙分行
账 号:3602056909200307338
SWIFT CODE:ICBKCNBJGDG
行号:102581000290
汇款凭证注明:“Tiger Jiangsu”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无效竞价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中标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卖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船款定金,竞买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
四、竞价时间和规则
竞价时间分为定时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北京时间2021年1月12日16:00-16:30为定时报价阶段,16:30起为延时报价阶段。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买人为中标方;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广州航运交易新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价公告,按新的竞价公告组织完成网络竞价。
五、竞价结束后,中标方需于竞价结果产生当日邮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标方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应尽快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如中标方拒绝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船舶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竞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实施竞价成交金额低于原竞价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费用支付
本次竞价服务费按照成交价额的1%收取,在中标方签署船舶买卖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支付。
中标方与委托方在签订船舶交接证明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由委托方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支付船舶交易鉴证费。
七、成交价款余款支付
中标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按买卖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中标方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中标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八、船舶买卖合同
委托方与中标方的二手船舶买卖协议以《二手船买卖合同2012年挪威格式》(NSF'2012)为基础进行起草并加入本公告中对船舶买卖的条件约定,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条款。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PODA)前,中标方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船舶交割完毕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船舶交接证明书(PODA)文件为依据,在收到委托方的书面转划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船款不计利息的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九、本次竞价,委托方不提供船舶及剩油的发票。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十、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随船所存的油料应以委托方与中标方在船舶交接当日共同测量的实际值为准,并以船舶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如果委托方无法提供随船所存某一或多种油料的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则该种或多种油料按照船舶交接当日其Platts新加坡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应在船舶交接当日将该笔油款直接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十一、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中标方承担。
十二、特别说明
(a)本标的将于2021年1月27日进坞特检,买卖双方的船舶交接尽可能在该日期前完成;若船舶交接未在该日期前完成,坞检及特检的费用均由买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仅在交船前配合协助安排船舶进坞。
(b)本标的的船舶交接地点为新加坡至日本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等)由委托方按照航次计划决定。
十三、声明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委托方按照现时现状出售船舶,竞买人可在验船时间内组织船舶检验,竞买人承担检验相关费用,委托方仅负责配合工作;竞买人放弃验船的,视同完全接受船舶当前状态。竞买人一旦支付保证金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价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中标方协商解决。
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如果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十四、现场验船
验船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7日,挂牌期内船舶靠港时;
验船联系人:
周先生:+86 15918795024
zry@gse.net.cn;(请提前预约)
验船地点:挂牌期内船舶挂靠港口;
交船地点:新加坡至日本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等)由委托方按照航次计划决定。
十五、竞价联系人
周先生:+86 15918795024, 邮箱zry@gse.net.cn;
毕女士:+86 18613076955, 邮箱by@gse.net.cn;
秦女士: +86 13802779424,邮箱qiny@gse.net.cn。
特此公告。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