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海员存在落地难、换班难、治病难、回家难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和维护海员合法权益,建议依托国家12395水上搜救专号体系建设海员回家协助和协作机制,建立海员落地隔离专用场所,健全海员换班政策保障,如就近布局海员隔离场所,出台免费核酸检测、优先注射疫苗、便捷交通通行、领事保护优先等便利海员的政策措施,以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社会安全、保障国内国际经济大循环和物流链、供应链的有效运作、落实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和践行“一带一路”倡议。
我国现有为数约160万名海员的小众职业人群,其中海船船员85万名左右,他们分别操纵着5千多艘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经数百条国际航线通达全球190余个国家或地区,承担着我国90%以上的国际贸易货物和50%以上的国内贸易货物运输工作,是经济社会运行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人员”。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虽有联合国机制下的国际海事组织向所有成员国推荐使用我国海事局提供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我国海事局亦同步在组织实施,但我国海员在船舶进入国内及国际各相关港口后仍遇到落地难、换班难、治病难、回家难等4大难题,有违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规,有损海员合法权益和体面劳动,不利于物流链、供应链的稳定畅通和海上交通安全,影响到国家主权、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行业发展,应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在进出口岸船舶船员原有正常的管理与服务机制下,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及防控常态化给海员群体及相关部门造成了4大困难。
(一)海员落地难。无论国内境外,船舶到港后海员们离船登陆,均需增加和履行特别批准手续,但通常得不到理解与批准。有的地方还为防控疫情需要而安排船舶在远离岸基的锚地等候,以至长期局限于船上狭窄空间生活的海员们,虽咫尺之遥却难接“地气”,直接影响在船人员的士气和岗位职业表现。普遍出现“坐水牢”的心理障碍,个别出现跳水逃逸、绝食抗议或自杀的过激行为。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多起海员由于“落地难”而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和精神创伤,甚至出现自我伤残的悲痛事件。不久前,“APOLLON”轮中国籍海员长期难以下船,因该轮有缅甸籍船员,在锦州港被拒绝离船登岸,向媒体发出诉求时已经出现长期失眠,精神处于崩溃状态,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况。今年1月,中国某航运企业旗下的一艘干散货船舶在澳大利亚准备靠港时,发现该轮51岁的电机员在其房间门后挂钩,用绳子自缢身亡。
(二)海员换班难。按照国际条约和国内法规,海船船员最多在船工作11个月,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下最长也不得超过12个月。国际海事组织、我国有关部委,均有正常和新冠疫情下船员换班的操作指引。我国每年外派海员12.2万人次,每月需要换班海员约1万名,大部在国内港口换班,少数因船期安排只能在境外换班,换班地点、国别相对分散。但国内境内对海员换班存在地区差异,做法不同,成本很高,当事海员和船公司殊为不易。船公司普遍反映,一艘船数名海员换班直接经济成本超过3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由于长期在船生活,换班困难,海员离船愿望强烈、上船意愿急剧下降。且因各地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普遍将“外防输入”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针对航空客运口岸有较完善的疫情控制措施,但是对于货运港口码头的船员上下船问题,则没有明确的操作指引。国内许多码头甚至禁止国际航行船舶在该码头进行船员换班,导致大量的国际航行船舶原本没有计划到新加坡、韩国的航行计划,仅因为船员换班需求绕航至上述国家,船员在国外换班下地后,先行隔离14天,再乘飞机飞回国内,并在国内再次隔离14天后方可回家。
(三)海员治病难。船舶医疗资源条件有限、船员医疗技能有限,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剧了海员们的心理负担与现实困难。根据国际海事搜寻救助相关条约和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境外港口所属国本应提供岸基支持保障,却常因组织不周、资源紧张、机制不良未能服务到位。国内明确防疫属地管理责任,部门防疫各自分工,转运环节缺乏特定装备和协同机制、隔离环节缺乏就近设施与便利安排,多有避之则吉的思想。相关要求层层加码,极易错失最佳时机造成二次感染,出现类似于8月3日“宏进”轮航经舟山遇主机故障抛锚,相继16名船员发烧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引起国内、国际广泛舆情关注等情况。
(四)海员回家难。新冠肺炎疫情下,国内、境外离船海员回家,会遇到防疫设置的层层关卡,无任何特殊优先待遇或专门帮助,时常为举证自身健康、寻求回家途径而不得其法、劳苦奔波,多靠海员间口耳相传的所谓经验,常有犯险经过高风险地区和绕道防疫措施薄弱地区的情况。在个别港口,如需安排海员换班且换班海员需集中隔离的,应提前联系海员专用隔离点,经隔离点出具接受海员隔离的书面确认后书后,方可向口岸部门申请换班,并提前向海关、边检等管理部门报告换班海员的身份信息,经口岸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下船实施隔离。
上述难题的背后,确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船公司现实防疫责任压力大、海员流动性强且溯源困难、所在地方或单位资源有限等客观因素,局部存在不愿、不敢、不能的切身考量。但如相关问题继续放任,势必造成我国海员就业减少、队伍素质下降,进而影响到国家全面对外开放、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一带一路”倡议和海洋强国、交通强国战略与建设航运强国预期目标,客观加剧维护国家海事主权、安全、发展权益的困难和风险。
解决新冠疫情下海员“四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海员落地难、换班难、治病难、回家难4大难题已经刻不容缓。建议在我国批准履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及推荐全体成员国《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和国内现有海员管理与服务基础上,立即采取4大措施。
(一)建设海员回家协作和协助机制。依托基于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地方全面覆盖的海(水)上搜救中心的12395水上搜救专号体系(交通运输部),建立实时响应且协调服务我国海员落地、换班、治病、回家的专用平台,依靠分布沿海、涵盖所有水路口岸的搜救中心(及分中心),统一受理(或收听)来自海员(或其代理人)相关诉求,并授权其建立、健全服务我国海员在国内港口落地、换班、治病、回家的协作机制,建立我国海员在境外港口落地、换班、治病、回国的协助机制,提供受理投诉渠道并建立内部通报与协调机制。
(二)建立海员落地专用隔离场所。通过国家口岸管理协调机构(海关总署)和各地方政府及其口岸管理协调机构(商务厅(局、委、办))组织就近国内水路口岸、港口码头(含港澳台航线)布局离船(或登船)海员专用隔离场所,严格控制经营性收费,坚决防止“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目前,广州市、东莞市等地方政府正在筹建“国际健康驿站”,用来接纳入境隔离人员。由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和持续化,后续是否可以探索,让海员同其他入境人员一样使用健康驿站,划定特定的片区供海员使用,实现港口-驿站的点对点监控管理,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和心理健康监测。
(三)健全海员换班政策保障。由交通运输部牵头,会商外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卫健委,联合出台便利海员(含港澳台航线船舶船员)登船换班的政策措施,在国内境外,面向海员提供免费、优先核酸检测、免费、优先注射疫苗,明确予以领事保护优先和开设特别帮助渠道。
(四)船公司要切实履行船员换班责任。今年以来,全球航运市场大幅上涨,创下近10年来最好行情,船公司盈利面积大幅扩大,海员换班的成本基本能够承受。船公司在船舶确定回国后,要提前着手,做好港口疏通和公关工作,从维护自身员工的角度,力争取消不合理的落地限制措施,确保船舶回国超期船员应换尽换,能换必换。
自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广大船员坚守岗位,是最美水上逆行者。他们在国外疫情依然凶险,面对极其复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情况下,持续的从全球各地运回大宗商品、能源、货物、设备、物资,并为国内各类企业的出口贸易保驾护航,对保障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们不能只要船上的货物而不管船上的人,希望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严格的检测、转移、隔离和防护措施下,海员的正常换班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广东海事局原局长)
01-17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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