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梦航运强国 提升国际地位 —— 专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
近年来,中国国际海事地位获得稳步提升,中国船员的国际地位也获得明显提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向《航运交易公报》表示,“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全面履行海事职责,提升依法履职、服务社会和船员权益保障能力,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动态管控格局,为建成“五个一流”海事打下坚实基础。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广大船员坚守岗位,勇做最美水上逆行者,有效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畅通、水上交通秩序安全有序,为服务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曹德胜对中国船员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同时表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在研究制定针对船员职业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船员权益保障力度,增强船员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助推航运强国建设
《航运交易公报》: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经过百年的发展,中国已然成为航运大国,并逐步向航运强国迈进。海事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如何助推航运强国建设?
曹德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水上主要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主力军、全球海事治理体系的建设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交通运输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五个一流”为目标,全力助推航运强国建设。
一是提供一流海事服务。海事服务能力与国家社会行业的发展需求适配性显著提升,水上安全形势保持稳定,船员整体权益有效保障,船舶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服务国家战略和保障水运物流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撑有力,建设人民满意海事。二是实现一流航海保障。逐步建成覆盖全面、及时高效的航海保障体系,实现对国家管辖水域目标信息态势的全面感知。深远海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服务中国船队全球航行。三是打造一流海事队伍。规模总量和结构趋于合理,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高精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锻造海事铁军,实现全面依法有效履职。四是建成一流设施装备。新技术应用体系基本形成,重大装备和关键技术国产化应用取得突破,设施装备结构布局性能更加优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五是形成一流国际影响。多双边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深化,深度参与国际、区域海事组织事务,成为国际海事规则和标准制定的重要推动力量,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迈向“十四五”发展目标
《航运交易公报》:请您谈一谈近年来中国海事事业取得了哪些成绩?
曹德胜:在交通运输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海事认真履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和人民利益的职责。经过多年的发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体制日趋健全,法律法规框架体系逐步完善,海事装备技术逐步迈向现代化、数字化和信息化,国际海事地位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国船舶进出港累计9412万艘次,港口货物吞吐量687亿吨,旅客运送量42亿人次,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沉船艘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年均较“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34.8%、26.1%、50%和34.4%,搜救成功率达96%,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沿海重点水域和内河重要航段专业船舶溢油清除能力分别达到1000吨和200吨,全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船舶硫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明显减少,船舶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船员队伍规模稳步扩大、素质持续提升,现有注册船员170多万,与27个国家(地区)签署海员适任证书互认或单方承认协议,船员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网通办”等系列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实施。装备设施不断完善,目前管理灯塔、灯桩等各类航标设施1.8万多座,拥有900余艘公务船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站和船舶交通服务(VTS)雷达信号覆盖范围居世界第一,基本形成了覆盖港区及近岸水域的海事监管和服务系统,水上安全监管和航海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持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和地区的海事合作,中国16次连任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
《航运交易公报》:“十四五”期间,海事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将如何实现?
曹德胜:“十四五”期间,海事的发展目标是:全面履行海事职责,提升依法履职、服务社会和船员权益保障能力,推动“多维感知、全域抵达、高效协同、智能处置”的“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动态管控格局,为建成“五个一流”海事打下坚实基础。其中,“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是从“陆、海、空、天”四个维度全面提升水上感知和安全保障能力,补强陆基、海基安全保障基础,补齐空基、天基感知和通信网络,实现“陆海空天”多维度高效深度融合,形成“经略全球、布防要域、立体掌控、精准服务”的现代化、智能化水上交通动态管控新格局。
“十四五”期间,海事将推进九项主要任务:一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夯实本质安全管理基础,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提升水上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优质航海保障服务。二是保护水域环境清洁,提升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和监测监管,强化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开展绿色船舶和清洁能源新技术应用研究。三是助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推动智能航运发展,优化水上通航环境,改善航运营商环境。四是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先行示范,保障总体国家安全,加强海事战略研究。五是加强装备设施建设,打造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新格局,建设运行高效的“陆”基设施,打造智能完备的“海”基装备,形成立体机动的“空”基平台,打造多维感知的“天”基资源。六是提升国际事务制度性话语权,参与全球海事治理,拓展国际合作广度深度。七是打造交通海事铁军,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是推进海事管理现代化,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全面依法治理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执法规范化和督察体系建设,构建海事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数字海事建设。九是强化海事文化引领,加强思想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海事文化价值引领。
加大船员权益保障力度与船员职业国际影响力
《航运交易公报》:船员是航运事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请您介绍一下中国船员队伍发展状况?
曹德胜:6月2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2020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截至目前,中国注册船员总量170多万。其中,无限航区海船船员60多万;沿海航区海船船员20多万;内河船舶船员90多万。船员数量位居世界前列,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稳步提升,整体满足国际公约要求的适任能力标准和中国航运发展需要。
近年来,海事统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航运业发展需要和船员市场发展现状,不断建立健全船员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提高服务船员能力,加强船员权益保障,促进船员队伍不断发展。一是船员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成涵盖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权益保护和船舶配员等覆盖船员全职业周期的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服务船员能力不断加强。海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运用新技术加强服务船员的基础能力建设,船员办事流程不断精简,办事时限不断压减,办事质量不断提升。三是船员权益保障力度加大。推动全面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修订出台新《海上交通安全法》,船员权益法律保障更加凸显。建立运行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船员社保管理改革和享受税收优惠,加大船员职业宣传,营造良好的船员职业发展环境。四是船员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以打造水上交通本质安全体系和适应航运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不断深化船员培训、考试管理改革。建立船员考试专家委员会,为船员考试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及时的决策智力支持,提高船员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并等效认可航海院校对应科目考试成绩,推进统一船员培训教材,激发优质生源从事航海职业的源动力,完善船员培训基础要素,促进船员培训、考试和使用的有机协调统一。五是船员职业国际影响力不断攀升。全球已有27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互认或单边认可中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国船员证书的“含金量”不断提高。近年来年均外派海员超过11万,稳居世界前列。
《航运交易公报》:疫情期间,船员换班难题困扰着世界,对全球供应链的稳定形成了挑战。海事是如何克服船员换班难题的?中国船员对维持全球供应链的稳定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曹德胜:船员肩负着全球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供应的重任和重要抗疫物资运输的重任。当前,全球约有超过160万海员服务于超过6万艘国际航行船舶,他们承担了全世界80%的贸易运输,该数字在中国更是达到90%。自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广大船员坚守岗位,勇做最美水上逆行者,有效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畅通、水上交通秩序安全有序,为服务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疫情的暴发导致全球各国政府采取不同的出入境通关和船员上下船限制措施,对于全球范围内的船员换班造成严重影响。高峰时期,全球有超过40万船员在船超期服务无法换班下船,给船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困扰。同时,约有同等数量的船员无法上船工作,他们正常的生活收入受到影响。船员换班难题一定程度上逐步演化为全球范围内的一次人道主义危机。
海事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中国境内港口船员安全有序换班。一是会同海关、卫健等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船员换班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畅通换班渠道。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严密做好水路口岸外防输入工作的同时,全力保障中国籍船员在境内港口有序换班,实现应上尽上、应换尽换。二是指导督促航运企业、海员外派机构积极回应并妥善解决滞留境外、身处困境的中国籍船员的回国诉求,全力保障船员合法权益。三是印发《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根据实际变化保持更新并向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进行推介,指导和帮助航运企业、船舶、船员做好疫情安全防护,同时顺利实施上下船换班。当前,《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已更新至第六版并被国际海事组织函告至成员国。四是积极推动船员优先接种疫苗。积极推动天津、广州等地优先为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接种疫苗,协调推动在大连、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厦门、广西北部湾、深圳、广州、海南洋浦等11座口岸城市为有需求的中国籍船员接种单针疫苗提供便利。截至目前,中国船员共接种疫苗逾14万。五是做好疫情期间在船船员伤病救助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船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做好境内外在船中国籍船员伤病处置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中旬,共协调开展伤病船员紧急救助1400多人次。六是积极开展疫情期间保护和便利船员的有关事项研究。开展海员防疫证明项目建设,推动便利疫情期间海员通关。开展船员身心健康保障系统建设研究,更进一步保护疫情期间船员身心健康。
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中旬,中国境内港口共完成中国籍船员换班25万多人次。自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7月中旬,全国累计完成外国籍船员换班1700多人次。
《航运交易公报》:中国船员数量规模庞大,船员工作与岸上职业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关于船员权益保护,海事有哪些新的举措和计划吗?
曹德胜:保护船员整体权益是海事的一项重要职责。船上工作环境封闭,工作内容枯燥,条件艰苦,工伤风险高,身心压力大。船员职业具有国际化、流动性强的特点,工作地点和单位所在地及居住所在地往往各不相同,船员享受陆地公共社会服务的时间少,社会保险执行存在一定不便。长期以来,针对船员职业特点,海事部门不断建立健全船员职业和权益保障法规体系,船员权益保障首次写入法律——即将于9月1日实施的新《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事以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为契机,不断完善中国相关法规制度,强化与人社部门沟通协作,加强船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检查,推动保障船员体面劳动。加强船员相关法规制度和便利服务措施的公告宣传力度,针对船员关切的问题制作《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并公开发布,及时准确为船员答疑解惑,让广大船员随时能够掌握自身职业相关的管理要求,主动且有效地捍卫自身合法权益。4月29日,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到保障船员权益和完善船员权益保障制度,海事将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航运企业、船员外派机构不断提高自有船员比例,建立健全符合船员职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落实船员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海事也正在推动建设船员身心健康保障系统,使用科技手段加强船员的身心健康保护,并与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制定针对船员职业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船员权益保障力度,增强船员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01-17 来源:信德海事网
12-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马琳
08-19 来源:史婧力 中国船检
01-06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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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12-31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