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山东海事局与辽宁海事局在青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签约活动,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推进渤海海峡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保障渤海海湾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的重要探索实践。山东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宇,辽宁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信标参加签约仪式。
据悉,此次签订的《协议》,明确双方将开展鲁辽客滚船监管合作,实施渤海海峡省际客运船舶一体化交通组织;开展通航环境治理合作,共同研究推进渤海海峡“海上高速公路”建设;开展海上搜救应急合作,共同提升渤海海峡海上人命救助和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海事监管创新研究,推进实施海上交通“全风险”预控管理;加强业务交流,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
山东、辽宁两省隔海相望,渤海海峡是全国重点监管水域,每年进出渤海湾商船超过100万艘次,航线港口密集、航运繁忙,恶劣天气等外部环境复杂,商渔船、危险货物运输运量大,对社会经济的支撑度、安全风险和监管难度均居全国前列。山东海事局、辽宁海事局及所属海事管理机构分布渤海海峡两端,在保障进出渤海湾黄金水道交通安全方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鲁辽海事的合作进入到了新的阶段,两地海事部门将筑牢“主角”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携手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支撑世界级港口群建设、保障海上物流链安全畅通,促进山东、辽宁海事局监管服务“无缝衔接”,推动形成海上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加快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进程中互相支持、共同发展,打造渤海湾海上安全管理样板区。
同时,双方共同签署了《渤海海峡省际客(滚)船“一体化”交通组织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双方深化合作的首项工作的正式落地。试点将以保障渤海海峡省际客(滚)船航行安全为核心,通过航线全程感知、动态信息互通、专业气象共享、重点水域监控、交通管制协同、异地渔船共治、客船优先畅行、加强便民服务、搜救应急联动、共建渤海海峡通航治理示范区等十项措施,实施“一体化”交通组织,推动省际客(滚)船“直进直出、高效便捷、安全畅行”,创建新时代高质量的省际客滚“安全、畅通、文明”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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