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陈楠、吴忠平、实习生李佳静)近日,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东汕头港,在汕头海警局、汕头海事局、宁德海警局以及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的支持下,将前期被案外人非法抢夺的在扣船舶追回,并顺利押送至广东南澳海事码头。
今年初,武汉海事法院即研究部署开展执行会战“四季攻势”活动,打响了“春季攻坚”行动第一枪。
2月1日,武汉海事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芦某林、刘某平、李某妹、蚌埠市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在福建福鼎港扣押了涉案抵押物“金海某号”轮,并委托第三方看管公司对该轮实施看管。
2月7日晚,案外人董某、赵某等人对看船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后,将已扣押的“金海某号”轮强行驶离扣押地点。
案发后,宁德海警局和武汉海事法院高度重视该案,并迅速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武汉海事法院以犯罪嫌疑人董某、赵某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为由,及时向宁德海警局移送犯罪线索和相关协助函。同时,该院向看管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切实承担看管责任,并迅速寻找“金海某号”轮的踪迹。
2月28日,武汉海事法院接到线索,获知“金海某号”轮出现在广东汕头海域,随即派出执行干警,赶赴发现地,联合汕头海警局、汕头海事局、宁德海警局以及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开展执法,依法控制了船舶和相关人员。
目前,海警部门将涉嫌非法抢夺船舶的人员带离调查,涉案相关的刑事程序正在推进中。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