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沧州辖区共计5艘内河船完成拆解,涉海运输内河船舶整治工作再次取得丰硕战果。继2019年实现河北辖区涉海运输内河船舶拆解“零”的突破,2019年和2020年共拆解16艘,今年再次拆解5艘,移送6人。
涉海运输内河船舶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沧州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涉海运输内河船舶整治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01 制度保障奠定基础
沧州海事局深入总结前期治理经验做法和成效,并通过多种方式向沧州市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报告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上报了《沧州海事局关于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沧州渤海新区海上安全生产暨“清海净岸”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固化了整治工作的制度成果。
制定了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调度会制度,每月一调度,及时掌握每月任务完成情况,解决整治中的困难,部署下个月工作;建立了“内河船涉海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时通报信息,及时现场处置,提高监管效率;联合地方相关部门组建了海上联合执法队伍,深化了信息通报、联合巡航等多项治理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02 全线作战不留死角
沧州海事局始终将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治理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探索实践了“联合联动”工作模式,借力3股力量”,即借力地方政府、区域联合、部门联动;打出“3记重拳”,即取缔源头、严处船舶、行刑衔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全线作战的治理格局,辖区全覆盖、无死角,给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以致命打击。
海上,根据内河船舶在本辖区的固定出没水域和习惯航路,充分摸清内河船舶的出没时间、地点,抓住规律,有针对性地利用晚上、节假日开展执法工作,指派执法人员轮流值守,执法信息随时通报,收到了良好监管效果。严格水工作业许可和现场监管,加强施工船舶准入管理,切实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内河船舶参与海上施工。
陆上,自2017年配合地方政府取缔辖区18家非法装卸站点以来,通过加强陆上巡视,并与海洋渔业局联合执法,坚决杜绝已取缔站点死灰复燃和新站点产生。
03 “打出四力”强势推进
一是强化综合治理,打出“合力”。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成立了渤海新区水上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坚持政府牵头、各方联动的综合治理格局。与沧州海警局签订了《沧州海事局与沧州海警局执法协作办法》。将整治行动主动融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继续同公安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通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和涉黑涉恶线索,强化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能力和成效。
二是强化区域联动,打出“火力”。打造渤西海事协同共治示范区,加强区域海事协同监管,重点打击在省(市)交界水域的“打游击”船舶,对交界水域非法船舶保持了高压打击态势。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打出“威力”。深化与海警、公安部门的合作机制,对涉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格行刑衔接,形成全链条打击,消除违法船舶及人员侥幸心理,形成真正威慑力。
四是强化“促成拆解”,打出“重力”。在现场执法中,注重加强宣传教育,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醒督促内河船舶相关责任主体严格守法经营,宣传讲解典型案例、各种政策和内河船涉海运输的危险性及违法性质,促成拆解。今年,深入排查公安部门扣押三艘非法内河船舶问题隐患,主动提供解决方案,向地方政府多次发函,推动落实属地责任,积极促成船舶拍卖拆解,严格落实船东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04宣教结合扩大影响
工作中,沧州海事局注重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强化法制安全教育,对查处的各类违法人员,注重惩教结合,通过现场讲解、印发宣传材料、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其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认识到超航区营运的危害,传递维护海上正常航行、作业秩序的正能量;强化媒体社会宣传,在执法行动中,积极联系媒体跟船行动,引导媒体深入报道,今年以来,我局开展的相关行动两次登上央视,地方电视台、报纸等也进行了多次报道,引起了社会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沧州海事局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上级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固化“联合联动”工作模式,打造安全畅通的海上通航环境,为沧州沿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海事力量。
04-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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