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与服务效能, 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 厦门海事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试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便利服务举措。
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
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际性审核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海事政务窗口可先予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待申请人补齐或补正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行政许可文书或证照的政务服务活动。
2-哪些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容缺受理?
申请人适用容缺受理便民服务举措的事项涵盖厦门海事局当场办结类和一网通办事项以外的其他政务服务项目,涵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等 17 大项(细分为 43 小项)。
相关容缺受理事项及可容缺材料清单详见《厦门海事局容缺受理事项及可容缺材料清单》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CDCPmUCQwlwaZ5gdbY0PQ
提取码:9mmb
3-如何申请办理?
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并对承诺书中签署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受理人员受理后,应当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执法流程及时办理。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mSVdV8NTKVS8pVAWIszXg
提取码:fg2h
4-不适用容缺办理的情形?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容缺受理。依据《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海政法【2017】202 号)海事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较差(C)或差(D) 的申请人,视作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5-如何查询信用情况?
申请人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政务外网,互联网+政务栏目,点我要查询,进入海事信用信息公示,输入查询名称或者代码,即可查询信用等级。
6-材料有问题怎么办?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或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政务中心在对外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不能补正全部材料或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终止办理。申请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行承担。
因申请人原因导致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终止办理的,在六个月内对申请人的同一申请事项不再适用容缺办理。
7-关于“容缺办理”还有疑问怎么办?
在办理政务服务业务中如有其他问题,可向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92-6895184 ; 0592-6895226)
供稿:厦门海事局 吴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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