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8月2日,《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规划发〔2024〕95号)(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详情见:→官方通告: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公布!)
一、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新政一览
《措施》指出: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支持内河客船10年以上、货船15年以上以及沿海客船15年以上、货船20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
近期《细则》的发布对营运船舶的拆解补贴和新造船舶补贴进行了详细说明(详见附件1),在此“拍船网”将要点进行了如下梳理:
(1)补贴时间:自《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申请老旧营运船舶报废补贴资金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细则实施期间向拆解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新建船舶补贴资金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细则实施期间向新建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沿海船舶经营人注册地在北京等,与船籍港所在地不一致的,向沿海船舶经营人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拆解船舶补贴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和计算公式: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x船舶类型系数x船龄系数x船舶总吨(系数参照表1,表2,表3)
其中船舶总吨不足30总吨的,按30总吨计算;大于30总吨不足50总吨的,按50总吨计算。
向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拆解前: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船舶营业运输证》(属于经营性的乡、镇客运渡船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拆解完工后:
《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详见附件3)
《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
(4)申请新建船舶补贴注意事项:
新建燃油动力(含生物柴油动力)营运船舶:具有符合要求的老旧营运船舶提前报废,且新建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应当与对应的拆解船舶完全一致。新建船舶的总吨大于对应的拆解船舶总吨时,领取的补贴金额按照对应的拆解船舶的总吨计算。
补贴标准和计算公式: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x船舶类型系数x船舶总吨(系数参照表1,表3)
向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新建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营业运输证》(属于经营性的乡、镇客运渡船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对应拆解船舶的《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详见附件3)
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船舶主推进动力应当为液化天然气单一燃料、甲醇单一燃料、氢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不含铅酸电池动力)或燃油替代率60%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和燃油双燃料、燃油替代率50%以上的甲醇和燃油双燃料。
补贴标准和计算公式:单船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船舶类型系数×新能源清洁能源船动力形式系数×船舶总吨(系数参照表1,表3,表4)
向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新建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营业运输证》(属于经营性的乡、镇客运渡船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补贴政策历史回眸
此前,国家多部委也曾推出一系列提前报废和补贴相关政策。
2013年12月5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3〕29号)要求,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交水发〔2013〕729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第二条强调,鼓励具有远洋和沿海经营资格的中国籍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报废更新的船舶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按各50%的比例分别在完成拆船和造船后分两次发放。
同时,《方案》中还提出要求根据《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财政具体补助标准、工作流程及监管措施。
2014年2月24日,《办法》(财建〔2014〕24号)正式发布。此后,为更好推进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四部委办公厅于2014年12月18日又联合印发《关于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4〕239号),明确了船舶拆解标准、融资租赁船舶回购后如何申请补助和异地拆解船舶的申报程序和材料等多个细项。
2015年6月16日,四部委再次发文《关于延续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15〕94号),延长政策实施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时政策陆续发布后市场反响强烈,又逢沿海运输市场比较低迷,因此大量国有和民营企业船东向“拍船网”咨询详情。“拍船网”组织了专门的团队对接航运企业、海事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搭建老旧船舶交易和竞拍平台,并对老旧船舶进行拆解跟踪,截至目前“拍船网”跟踪拆解船舶数量已超过200艘次,逐步成为国内老旧船舶交易最为集中的平台。
三、船舶交易市场影响分析
政策发布将对老旧船舶的交易市场形成影响。根据2014年《办法》的规定,拆解的船舶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船舶所有权,但最新发布的《细则》没有相关规定,因此《细则》发布后,老旧船舶的交易量或将有一定程度上涨,特别是有新建船舶需求的船东,将寻求购买符合拆解条件的老旧船舶。
在船价方面,我们可以做个简单测算,以国内沿海营运2004年之前建造(20年至30年船龄)的5000载重吨散货船为例,通常这类船舶的总吨在2999左右,如果直接拆解,将获得近300万的补贴,结合当前的拆船废钢价格,这类船舶拆解补贴收入或将超过600万。而根据7月28日“拍船网”发布的最新一期新华·中国船舶交易价格指数简报中的估价,排除补贴因素,国内15年左右船龄的5000载重吨散货船市场价格只有400万左右,甚至低于前述的拆解补贴收入,因此拥有这类船舶的船东无疑将不再考虑以低价转让,或者会以更高价格挂牌出售。
从航运市场看,考虑到当前低迷的沿海运价,《措施》公布后或将会出现大量的船舶拆解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今年3月发布的《2023年沿海省际货运船舶运力分析报告》,沿海省际货运市场共有80艘干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液货危险品船达到特检船龄(船龄26年以上),约占总艘数的1.8%。如果单看体量最大的干散货船,老旧船舶(船龄18年以上)和特检船舶(船龄28年以上)分别有280艘、33艘,占总艘数的11.0%和1.3%,这些船舶拆解后短期内会有约10%左右的运力空缺,将对沿海干散货运输市场形成有利局面。
从拆船市场看,回顾2013年底《方案》公布后,老旧待拆解船舶的交易量逐步上升,当时拆船厂积极参与老旧船舶竞拍,国内拆船市场迎来小阳春。据“拍船网”的统计,2014年至今老旧船舶成交已超140艘次。
另外,在注意事项方面,“拍船网”也在此提醒: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区申请补助资金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船东还是要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同时符合拆解补助政策要求的拆船厂数量有限,不同拆船厂的拆解效率也不一样,如果短时间内拆解船舶数量大,也可能会出现排队拆解的情况。特别是拆解船龄要求快到期的老旧船舶,需要尽快和当地监管部门对接。
老旧船舶拆解补贴咨询热线:0580-2186056,您也可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评论或留言。
附件1: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标准.docx
附件2: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3:船舶拆解完工报告书.docx
延伸阅读:
1、《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7/t20240725_1391941.html
2、《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规划发〔2024〕95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6728.htm
3、《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交水发〔2013〕729 号)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113.html
4、《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24号)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173.html
5、《关于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4〕239号)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419.html
6、《关于延续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15〕94号)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3539.html
7、2023年沿海省际货运船舶运力分析报告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403/t20240308_4046319.html
02-28 来源:信德海事网
09-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4-04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8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23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28 来源:信德海事网
08-03 来源:信德海事网 Anita
03-17 来源:信德海事网
03-14 来源:信德海事网
11-07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