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香港旗集装箱船在热带海域航行时发生了严重火灾。尽管船员们竭尽全力扑灭大火,但由于火势无法控制,最终不得不弃船。
事故发生于该轮夜间在热带海域航行期间。驾驶台值班人员首先发现前部甲板出现轻微烟雾,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派船员抵达现场后确认,1 号舱上方第一层甲板箱位底部已有明火窜出,火势迅速向周边集装箱蔓延。
船上消防力量随即使用消防水带对相邻货箱区域实施冷却降温,但火情仍持续恶化并向货舱内部侵入。经过近 8 小时徒劳扑救,火势逼近上层生活区,船长在万般无奈之下下达弃船命令。全船人员撤离至救生艇后,被途经船舶安全救起,无人员伤亡报告。
获救后,该轮在海上失去控制随风漂流,大火持续向船尾猛烈燃烧。上层甲板上方生活区建筑完全被焚毁,火势从甲板区域进一步席卷生活区前方所有货舱。受舱内长时间阴燃与高温积聚影响,整船火情持续近三个月未能彻底熄灭,最终因损毁程度过于严重,船东宣布该轮构成推定全损。
事故调查:
由于火灾几乎摧毁全部现场物证,海事调查部门仅能结合船员证词、航次资料及所载货物信息开展溯源分析:
● 火灾极有可能由过碳酸钠货物发生放热分解引发,分解过程释放氧气与热量,加剧包装材料及邻近货物燃烧;
● 环境气温不足以直接引发该货物分解,起火诱因可能为以下情形之一:
(1)货物受潮 / 受污染,即水分或杂质进入集装箱内触发化学反应;
(2)外部热源,即置于甲板上层、长期受阳光直射的集装箱内锂离子电池发生热失控,热量或熔融残骸引燃下层货物;
● 在热带区域将对热敏感的锂离子电池置于阳光直射位置,显著增加热失控风险;同时,氧化性危险货物与易燃货物密集积载,加速火势快速蔓延。
事故教训:
(a)在热带区域载运危险货物,尤其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 5 类货物时,强化船员消防安全意识;
(b)对装载过碳酸钠(UN 3378)的集装箱严格检查水密性,防止进水受潮;途经热带海域时,确保含锂离子电池在内的热敏货物集装箱配载于适宜位置,避免阳光直射(如通风良好的遮蔽层位);
(c)审核船上相关应急程序,确保船员在处置 UN 3378 类危险货物火灾时,能够及时实施直接喷水降温。
注:在实现有效降温前,直接喷水可能因化学反应加速货物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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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