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4届会议(MEPC 84)预告 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 2026-04-30 16:02

MEPC议程重点

1.审议并通过强制性文件修正案——《MARPOL公约》附则VI

2.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

3.压载水中的有害水生生物

4.防止空气污染

5.船舶能效

6.解决船舶造成的海洋塑料垃圾/塑料颗粒问题

7.减少航运水下辐射噪声

8.防污染与应急反应——其他事项

9.拟新增输出项目

10媒体信息

审议并通过强制性文件修正案——《MARPOL公约》附则VI

委员会将审议通过《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草案,内容包括:

指定东北大西洋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澄清附录IX中法规27和法规28所要求提交的数据报告条目,即向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提交的信息(法规27),并提高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IMO DCS)的公众可获取性。IMO DCS要求船舶记录并报告其燃油消耗,这些数据随后用于计算船舶的营运碳强度(CII)。

与船用柴油机使用多种发动机运行工况相关的定义及《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格式修正,包括澄清发动机试验循环。

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

关于IMO净零框架下下一组监管措施的讨论,已于2025年10月(MEPC/ES.2)中止。

关于推进IMO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制定工作的讨论,包括处理在MEPC/ES.2期间提出的意见和关切,将在MEPC 84会议议程第7项“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下继续进行。为该议程项共提交了57份提案供审议。

预计会议期间将设立“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组”。

关于恢复MEPC/ES.2会议的选项讨论,将在议程第14项“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工作计划”下审议。

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ISWG-GHG)定于4月20日至24日召开,并向MEPC提交报告。预计ISWG-GHG将在不预断委员会未来是否通过IMO净零框架修正案及其相关时间表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制定支持拟议IMO净零框架各要素实施的指南。该工作组还预计将进一步完善生命周期评估(LCA)框架,以及拟议的第五次IMO温室气体研究职权范围草案。

压载水中的有害水生生物

继在经验积累阶段(EBP)下对该公约及其相关文书进行审查后,预计MEPC将批准《压载水管理公约》(BWM公约)的一揽子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将涵盖公约中的若干强制性条款(即公约附件中的规则和附录)。预计MEPC还将通过经修订的《压载水管理和压载水管理计划制定指南》(G4)。

此外,MEPC还将推进工作,以最终完成《压载水管理系统规则》(BWMS Code)强制性修正案草案的一揽子文本,并推进与BWM公约相关指南的修订和制定。

防止空气污染

预计MEPC将注意到IMO 2025年硫含量监测计划的信息,以及在GISIS中《MARPOL附则VI》模块下报告的等效合规手段相关信息。

委员会还将受邀审议污染预防与反应分委会第13次会议(PPR 13)的成果,涉及废气清洗系统(EGCS)、氮氧化物排放和黑碳相关事项。

船舶能效

预计委员会将尤其注意GISIS中提交的2024年燃油消耗数据报告,以及关于船队年度碳强度和效率的报告(文件:MEPC 84/6/1和MEPC 84/6/2)。

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预计MEPC将最终完成并通过:

· 《2026年船用柴油机甲烷和/或氧化亚氮排放试验台架及船上测量指南》草案;

· 发动机负荷监测和排放值计算指南(ELM指南)草案;

·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指南(CEMS指南)草案。

船载碳捕集与储存(OCCS)

预计MEPC将审议船载碳捕集与储存(OCCS)系统测试、检验、发证和认可指南草案,并向一个通信工作组提供进一步指导。

短期措施审查(EEXI、SEEMP、CII评级)

MEPC将启动对IMO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第二阶段审查。这些措施于2021年通过,并于2022年生效,包括现有船能效指数(EEXI)、强化版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以及碳强度指标(CII)评级制度。

根据MEPC 83批准的工作计划,委员会将审议包括以下事项在内的内容:强化SEEMP框架;修订CII指标;包括审议风力推进在EEDI和EEXI计算中的适用问题。

解决船舶造成的海洋塑料垃圾/塑料颗粒问题

预计MEPC将通过《2026年应对船舶造成海洋塑料垃圾战略及行动计划》草案,该文件将更新并取代2021年战略(MEPC.341(77))和2025年行动计划(MEPC.404(83))。

该战略重申IMO致力于减少所有船舶(包括渔船)产生海洋塑料垃圾的承诺。该战略旨在减少航运业对海洋塑料污染的贡献,提高港口接收设施和废弃物处理的有效性,同时加强国际规则与合规执行。其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船舶向海洋零排放塑料废弃物。

海运集装箱中塑料颗粒的环境风险

MEPC将审议PPR 13提出的建议,即制定一项关于海运集装箱运输塑料颗粒的新规则,并在《MARPOL附则III》和/或SOLAS项下将其设为强制性要求。=

MEPC 81曾批准MEPC.1/Circ.909号通函,即《关于海运集装箱运输塑料颗粒的建议》。 (更多关于塑料颗粒的信息)

渔具标识与报告

预计MEPC将批准一份MEPC通函草案,推动渔具标识系统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渔具标识自愿准则》(VGMFG)的实施。

减少航运水下辐射噪声

预计MEPC将审议并有望批准一份MEPC通函草案,即《在设计和改装阶段协同优化能效与水下辐射噪声的技术指南》。

《减少商业航运水下辐射噪声行动计划》(URN行动计划)已于2024年MEPC 82会议上获得批准。

预计MEPC将同意将实施《经修订的减少航运水下辐射噪声对海洋生物不利影响指南》(MEPC.1/Circ.906/Rev.1)的经验积累阶段(EBP)延长至2028年。MEPC还将受邀审议一项由IMO委托开展的关于水下辐射噪声排放的研究及其相关职权范围草案,但需视资源影响评估结果而定。

防污染与应急反应——其他事项

在审查PPR 13报告后,预计MEPC将考虑采取以下行动:=

· 同意相关建议,即应制定一项独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用于控制和管理船舶生物污损,以尽量减少入侵性水生物种转移;并批准相应输出项目的职权范围草案。

· 批准与综合舱底水处理系统(IBTS)有关的《MARPOL附则I》及相关指南修正案草案。

· 批准对《MARPOL附则VI》第13.2.2、13.2.3和16.9条统一解释的修订草案,以澄清重大改装的适用日期以及船载焚烧炉型式认可试验要求。

批准《MARPOL附则VI》修正案草案,要求装载原油的新造油轮安装压力—真空装置,以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并减少空气污染。

拟新增输出项目

预计MEPC将审议三项新增输出提案:

· 修订《MARPOL附则VI》第12条,禁止在船上重新引入消耗臭氧层物质;

· 处理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在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文书中的相关问题;

· 在IMO监管框架内支持《BBNJ协定》的实施,以保护海洋、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

展开全文

相关资讯

伊藤忠采购印度年产30万吨绿色氨,用于船用燃料供应

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2026-04-30

希腊船东再发声,支持修改版IMO净零框架,支持LNG燃料

信德海事网2026-04-30

中国船燃完成宁波港首次船对船绿色甲醇加注!

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2026-04-30

力拓开始租入运营两艘甲醇双燃料Newcastlemax

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2026-04-30

氨燃料发动机通过“重大里程碑”测试,迈向商业化首秀

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2026-04-30

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4届会议(MEPC 84)预告

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2026-04-30
  •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