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西澳大利亚州(WA) 政府发布了关于“船舶来自Covid-19高风险地区”的通知,根据通知,来自高风险区的船舶进入西澳沿海水域之前,必须向西澳政府运输部提交一份申报表,声明该船符合西澳政府的要求。该项程序必须由相关经营者、承租人或代理人授权的人员完成。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在2021 年 11月 5 日至2022 年 2月 5日期间,被认为是疫情风险的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爪哇岛、加里曼丹岛、廖内群岛、邦加勿里洞群岛、楠榜和苏拉威西岛的港口。
如果船舶在进入西澳沿海水域之前的28 天内的任何时间有以下情况的,西澳政府也将船舶视为“高风险船舶”:
✦船舶进入疫情风险较高的港口;
✦船舶在高风险地区装载或卸载任何物品的;
✦有任何人在风险较高的地区登船。
通知规定船舶在进入西澳近海水域前的28天内,须确认以下细节:
✦没有船员在高风险地区登船或离开;
✦任何在高风险地区登船的岸上人员,在船上时都戴着一次性口罩或微粒过滤呼吸器,遮住鼻子和嘴巴;
✦在进入西澳之前,从最后一个港口出发时,船上的所有船员都收到了阴性的快速抗原检测结果。
此外,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强烈建议航运业在船舶拟抵达西澳前至少28天提交 COVID-19管理协议。
COVID-19管理协议可能是针对特定船舶的,也可能涉及在同一航运公司结构下拥有或运营的多艘船舶。
COVID-19管理协议应包括详细信息,以表明正在按照行业最佳实践标准管理以下因素:
✦船员换班安排
✦船员上岸休假
✦与港口工人互动
✦健康检查制度
✦疫苗接种状态
提交后,西澳当局将审查COVID-19 管理协议,如果它们满足WA 要求,将获得批准并颁发协议记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