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船舶设计和建造分委会第7次会议(SDC 7)于2020年2月3日至7日在其总部召开,IMO秘书长林基泽致开幕词,英国的Kevin Hunter主持会议。来自74个成员国、1个准会员、2个政府间组织和26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设立了三个工作组(WG)和一个起草组(DG),其分别主管WG1有关载运工业人员;WG2有关分舱和破舱稳性;WG3有关在极地水域运作非SOLAS公约船舶的安全措施;DG1有关最终确定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现将会况简要介绍。
一、批准了有关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的临时指南
为使船舶被认为适航和安全,其必须设计成无论在完整或受损的所有条件下保持稳定和漂浮。IMO的2008年完整稳性国际规则( IS规则)规定了有关完整稳性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条规。该规则按照SOLAS公约和1988年载重线公约议定书是强制性的。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使所谓“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能得以开发,用以对波浪中的船舶动态(ship dynamics in waves)作全面的安全评估。该分委会批准了一套有关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的综合临时指南,其包括有关脆弱性标准、直接稳性故障评估和操作措施的指南。目的是确保有关波浪中动态稳性故障模式有统一的国际安全水准。
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涉及对波浪中船舶动态的完整稳性评估,其使用方法来解决五种稳性故障模式:即纯稳性损失、参数摇晃、冲浪摆脱/突然横转、失灵船状况和过度加速(pure loss of stability, parametric roll, surf-riding/broaching, dead ship condition and excessive accelerations )。依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例如复杂的数值模拟和计算流体动力学(CFD)使这种开发事项成为可能,这些技术使设计者能够更好地评估波浪中的船舶稳性。开发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的工作已进行了20年。现将由海安委第102届会议(MSC 102)考虑该套最终确定的临时指南以期获批,以便实践中可予传播和测试。该会议还推进了相关注释(explanatory notes)的制定,为应用第二代完整稳性标准临时指南进一步提供指导。
二、有关载运工业人员的船舶安全规则草案
该分委会已最后确定新的有关载运工业人员船舶安全国际规则(IP 规则)草案和相关的SOLAS公约第15(XV)章新草案,其用于除高速船以外的所有货船类型。该规则草案和SOLAS公约修正案将由一个通信小组在闭会期间审议,以期在2021年1月召开的该SDC分委会第8次会议上完成。已制定了该IP规则来补充现有的IMO文书,以满足有关近海和能源部门的载运需求,其船上雇用和移送工业人员从事近海设施的建造、维护、退役、运作或维修等。除了SOLAS公约条规中有关货船的要求外,该规则还规定了有关载运工业人员船舶的国际安全标准,并将通过解决有关此类作业的额外风险来促进此类人员的安全载运和移送。该IP规则草案和相关的SOLAS公约修正案已提交海安委第102届会议供原则上同意通过,以及时使其预期于2024年1月1日生效,成为确保工业人员安全载运的强制性国际文书。
三、制定了有关在极地水域运作非SOLAS工业船舶的安全建议
该分委会为在极地水域运作且非属于 SOLAS 公约制约的某些类型船舶制定了两套安全措施,一套用于长度为24米及以上渔船,另一套用于300总吨以上非从事贸易的游艇。目前没有具备国际约束效力的文书用以管控这些所谓非SOLAS 公约船舶。制定这些指南以增强在极地水域运作渔船和游艇以及船上人员的安全;并减轻对极地周围脆弱水域里人员和环境的影响。对于渔船,该指南将添加与2012年开普敦协定(Cape Town Agreement)密切相关的具体安全指导,该具有国际约束力的文书旨在促进船旗国、港口国和沿海国更好地管控渔船安全。 IMO 在持续敦促其成员国批准该尚未满足生效条件的协定。
四、同意了有关分舱和破舱稳性条规经修订注释的修正案
该分委会最终审定了SOLAS公约有关分舱和破舱稳性条规(subdivision and damage stability )第II-1章节经修订注释的修正案草案。
信德海事网专栏作者:刘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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