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国海岸警卫队商船遵行局(USCG Office of Commercial Vessel Compliance)发布了一份海运安全信息公告,即“航运业通知美国政府有关合规燃油不可获用的新程序”( New Procedure for Shipping Industry to Notify the US Government of Non Availability of Compliant Fuel Oil)。一般而言,该通知涉及在北美(NA)或美国加勒比海(Caribbean Sea)排放控制区(ECA)运营船舶的船东和经营人,其无法在外国或美国港口获得足够的符合MARPOL附则VI规定的燃油。通过通知认知的美国海岸警卫队港口队长(COTP),其可能会满足MARPOL附则VI第18.2.4条关于通知相关目的港主管当局(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relevant port of destination)的要求。从2019年6月30日起,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将停止接受燃油不可获用报告(FONAR)。
该海运通知警告称,如有未作出MARPOL公约附则VI第18.2.4条所要求通知的可能性,就可能导致采取船舶控制(例如扣留)和/或执法行动。虽然该通知无具体的格式,但船东或经营人应准备好提供为达到合规采取行动的记录,包括其试图按照船舶的航行计划购买合规性燃油的证据。公告提醒船东和运营人,当全球范围硫含量上限于2020年1月1日减少时,在北美(NA)或美国加勒比海ECA内船上所用的任何燃油硫含量不会改变。
信德海事网专栏作者:刘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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