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6月20日消息,在近期召开的IMO第101届海安会上,海安委批准了有关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试验的临时指南。
除其他外,该指南称有关试验应以至少与相关文书所具备安全、安保和环保性相同程度的方式进行。应适当地确定与试验相关的风险,并且达到最低合理可行和可接受程度的降低风险措施应落实到位。
为操作从属于该试验的MASS,MASS船上或远程操作员应具有适当的资格。无论远程还是船上,参与MASS试验的任何人员都应具备适当的资格和经验,以安全地进行MASS试验。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对用于MASS试验时的系统和基础设施进行充分的网络风险管理。海安委在范围界定方面取得了进展,以考虑在IMO文书中可如何引入安全、安保和环境可靠的MASS运作事项。
在该会议期间一个工作组聚会,并就拟于2019年9月举行闭会期间工作组会议同意了职权范围,以继续该工作。
该第一步骤工作在进行中 ,其在相关条约中确定有关规定:
●适用于MASS并防止MASS有关操作;
●或适用于MASS且不防止MASS有关操作并不要求行动;
●或适用于MASS并不防止MASS操作,但可能需要作修改或明确,或可能包含缺陷;
●或并不适用于MASS操作。
一旦完成第一步骤,将进行第二步骤,以分析和确定有关处理MASS操作事项的最合适方式,尤其要考虑到人为因素、技术和操作因素。
该分析将确定以下需要事项:
●由文件或制定解释作出规定的等同性;
●或修正现有的文书;或制定新的文件;
●或作为分析结果并无以上事项。
该闭会期间工作组(于2019年9月开会)已担负考虑第一步骤结果的任务;考虑应如何将第二步骤的结果向海安委第102届会议报告;基于对第一步骤期间所确定差距、主题或相关结果做的高级别讨论,为成员国提供指南用于第二步骤;并向第102届海安会(2020年5月召开)提供报告。
信德海事网专栏作者:刘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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