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在舟山马峙锚地,加注船“思杰21”轮以“船对船”方式,为宁波远洋集装箱船“新明州60”轮加注了325吨生物燃料油。这标志着国内首单集装箱船舶海上锚地生物燃料油加注作业在世界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成功落地,对推动国际航运绿色发展,助力浙江省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及舟山市打造东北亚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在加注现场,舟山市委副书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高浩孟宣布首单加注正式启动,并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孙大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利军,舟山市商务局局长王富海,舟山市港航和口岸局副局长曹军,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局长郑海,舟山海事局副局长徐进,舟山海关副关长周向阳,舟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崔义玲共同推动启动杆,随后现场观摩加注过程。
在当前限硫令和船舶大型化的背景下,国际航运巨头纷纷制定相应减碳目标,加大应用生物燃料、LNG和甲醇等绿色清洁燃料。其中,生物燃料是通过对食用厨余废油提炼加工,脱水、脱酸后生产出来的一种燃料。相比传统化石能源,该燃料生命周期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大幅降低,与LNG、甲醇等相比又具有供应灵活、操作简便的优势,是短期内最可行的绿色替代燃料,目前在新加坡等港口已常态化开展加注,但在国内海上锚地加注作业尚无先例。
对此,在舟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海事、海关、边检、自贸区等相关口岸单位、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集团自去年开始谋划加快推进生物燃料油加注业务,由所属海港国贸开展具体工作,取得ISCC-EU(国际可持续碳认证-欧盟)企业资质,完成本次生物燃料油加注安全论证、业务筹备及加注服务。
“现有船舶无需进行改造就可以使用生物燃料油,既实现了节能降碳,对我们船方来说也非常便利。”宁波远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加挺介绍道。此次加注的B24生物燃料油,是由24%的生物燃料和76%的常规低硫燃料油进行物理调和而成,符合IMO对于船用燃料油ISO8217/2010标准,可以减少最多21%的碳排放,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以及航运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路径探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且此次加注围绕锚地作业安全防污染风险、商品编码归类等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作为全球货物吞吐量第一、集装箱吞吐量第三的超级大港,宁波舟山港是世界上大型和特大型船舶进出最频繁的港口之一,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燃料加注需求潜力较大。近年来,宁波舟山港以绿色港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清洁能源投用,提高港口绿色能级,不断完善港口综合服务功能,今年6月份已在梅山港区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的首单加注,成为了全球少数拥有“船对船”同步LNG加注服务能力的港口。
此次海上“船对船”生物燃料油加注作业的成功落地,也是宁波舟山港继8月份完成全国首单海上散货船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后的又一重大突破,使之成为国内首个在海上锚地实现两种以上绿色新型燃料加注服务的港口。
“我们将以本次全国首单集装箱船海上生物燃料油加注为契机,持续发力LNG、绿色甲醇、氢等新能源加注和开发利用。”海港国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梁炎平表示。下一步,宁波舟山港将加快推进绿色燃料加注业务常态化和加注船型多样化,给予国际航行船舶更多的绿色燃料选择,持续唱响绿色新能源“海港燃供”品牌,助力国际领先的船舶供应服务基地建设,不断补强世界一流强港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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