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舟山高质量发展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这场发布会,传递重要内容!
3月23日上午,我市召开《舟山市支持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刚刚出台的《细则》的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细则》主要明确了哪些内容?对我市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带来哪些利好?
一、总则
▶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现代航运服务业和自贸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牵头负责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监督预算执行等工作,各县区、功能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
二、支持龙头、特色航运企业发展
▶每年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牵头组织评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企业,由县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推荐。
▶获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企业的当年度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和50万的奖励。
三、支持江海联运船队建设
▶对江海直达船舶给予船舶造价5%-10%的一次性奖励,单船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新建船舶必须符合《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建造规范》。江海直达准班轮化运输每条航线每年奖励不超过400万元。
▶新建或新购大型货船、集装箱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每艘船舶的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必须为企业自有运力并经营。
四、保障国家大宗商品战略物资运输
对承运我市港口大宗商品超过200万吨以上的航运联盟或物流平台,每年给予0.1元/吨及以上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五、支持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发展
▶对在我市从事锚地国际航行船舶供应服务的“舟山船型”供油船舶和多功能海事服务船舶,分别给予船舶造价的5%和10%的一次性奖励,每艘船舶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
▶对我市船舶供应企业,开展锚地和非锚地除船用燃料油和LNG以外的物料补给业务,分别给予4%和1%的增量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绿色数字航运发展
对绿色数字航运单个项目不超过建设投资额30%的奖励,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
七、营造优良航运业营商环境
对我市航运企业新增船舶、应用绿色数字项目等市内贷款余额发生的利息,每年给予50%补贴。贴息或有关奖励政策只可择一享受,不能更改。
八、资金管理
每家申报单位除新建、新购船舶以外的奖补资金累计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累计地方综合贡献,可分两次兑现。
九、明确取消奖补资格的情形
▶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或亡人(失踪)安全责任事故并负对等及以上责任的。
▶近一年内发生一般事故2起及以上并负对等及以上责任的,或被列入市级及以上安全重点监管名单或诚信管理“黑名单”的,或拒不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等绿色发展任务的。
▶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情况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附则
媒体提问环节
问题1 舟山航运业发展已初具规模,但对比周边地区仍存在一些问题。请问具体存在哪些问题,本轮政策将如何支持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航运业发展总体呈现平稳向好态势,截止到2022年底,我市拥有航运企业295家,企业数量居全国沿海地级市首位。全市货船总运力1326艘852万吨,占全国沿海10%左右,居浙江省第二位。
本轮政策在以下几方面扶持航运业发展:
一是支持领军企业发展,培育形成2-3家龙头航运企业;推进“专精特新”船队发展,鼓励企业发展油化船队、江海直达船队,鼓励企业在细分运输市场领域占据领先位置。
二是支持航运物流联盟平台建设,引导我市航运企业以共同开发货运航线、共同委托船舶管理等方式建设物流联盟平台,提高“舟货舟运”比例。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我市航运企业新增船舶、应用绿色数字技术等市内融资项目给予适当贴息。
问题2 舟山这几年在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中开展了大量创新实践工作,能否介绍一下目前总体情况?新的政策将对我市下步发展江海直达运输有哪些促进作用?
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是舟山落实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家战略,优化江海运输组织,不断畅通“海进江、江出海”物流通道,提高长江黄金水道运输效率,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的政策与上一轮政策相比有个明显变化,除了造船奖励外,还增加了运营奖励。对组织以舟山港域为始发港,开通运营舟山港域与长江江苏段以上地级市级市港口的江海直达运输准班轮航线,根据年度货运量给予奖励。其中集装箱航线年度货运量达到1万(含)标准重箱的,按照100元/标箱的标准给予奖励;非集装箱航线年度货运量达到50万(含)吨的,按照1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每条航线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400万元,每条航线奖励期限为两年,如果同一航线有多家企业参与经营的,按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年度货运量统筹给予奖励。
问题3
航运业是碳排放重要领域之一,推动航运领域减排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数字技术在航运业的应用也是未来长期发展趋势。请问,本轮政策如何支持航运业绿色发展、数字发展?
近年来,我局大力推广绿色节能技术,每年安装船舶水动力节能装置及节能螺旋桨近50套,单船节能10%左右;开展船舶受电设施改造,60船舶参与改造,落实补助资金1600万元。积极鼓励企业应用智能航运信息管理平台、蓝水母、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等数字项目,提高企业精细管理水平。
但我市航运业绿色和数字化发展仍缺乏比较优势,为弥补短板,《细则》明确鼓励支持我市航运企业应推广应用绿色数字航运发展项目,对被认定为我市首批应用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或被认定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或符合我市绿色数字发展方向的,或有利于促进我市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节能减排、智慧发展目标实现的,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建设投资额30%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申请绿色数字航运发展项目奖励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完成并取得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后,向我局提出项目建设奖励申请,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情况进行联合认定,对于被认定与“碳达峰”“碳中和”“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直接相关的重要项目,奖励标准可提高至30%。
今后我市航运业将以“双碳”发展为目标,持续开展新型节能船型研制工作,大力推广应用LNG、电力、氢燃料等清洁能源,启动数字航运项目建设,促进航运业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
问题4
近年来我市海事服务产业发展迅速,请问对比新加坡等国际先进,我市海事服务产业还存在哪些短板?这次政策的出台对海事服务产业有什么意义?
海事服务产业是提升港口航运服务能级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九大产业链之一。2017年以来,我市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聚焦船舶、船东、船员,不断壮大海事服务产业,已基本形成具有舟山辨识度的海事服务产业体系。
这次航运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针对我们存在的不足对海事服务专业船队建设、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补贴,有助于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集聚度和服务效能。比如说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一节对供油和多功能海事服务专业船舶进行补贴,鼓励企业新造“舟山船型”,以更好地适应舟山气象、风浪条件,提高驳船作业安全。第三节对锚地气象等基础设施补助,有助于完善锚地基础配套,提升锚地供应效率。再如第二节实施物料供应补贴政策,有利于培育锚地供应市场,做大国际航行船舶供应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