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在上海、浙江、江苏海事局辖区试点运行以来,整体运行情况较好,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船舶登记与船舶检验的衔接问题,大大缩短了海船因转籍登记手续办理导致的停航问题,我局在总结完善长三角地区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关于全国实施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4月7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10-65292876;传真:010-65292875;邮箱:fuzhuangzhi@msa.gov.cn。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全国实施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3年3月2日
04-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6-20 来源:信德海事网
11-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06-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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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21 来源:立方石油
11-01 来源:招商南油
05-19 来源:微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