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船舶待装卸点的设立,为我们解决了实际难题,以前我们靠泊卸货要先开过来,然后码头进行粮食检测,我们再开走,等待检测结果后再过来卸货,现在有了待装卸点,让我们少跑了很多趟,减少了麻烦和划江航行的安全风险,的的确确为我们船民做了一件大好事。”“苏中川****”轮船长说。
为缓解江阴长山港区内河小型船舶对锚地的迫切需求与锚地水域条件十分有限之间的矛盾,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江阴海事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挖掘辖区船舶锚泊资源,经对长山港区沿江水域核查和比选,拟在具备较好建设条件的中粮码头内档水域和中石化滨江油库码头内港池水域建设小型船舶待装卸点。
上述两处小型船舶待装卸点水域均位于相关码头内档水域,受风、浪、流影响较小,结合实船实验情况,船舶均采取单锚散抛的停泊方式,船长超过80米的干散货船舶,可在船尾加抛尾锚,谨防转流期间船舶船位偏转,可有效保证船舶锚泊安全。
小型船舶待装卸点1:
设置在中粮大码头内侧附近水域200米*60米范围,上游设置4个锚位,供500吨级及以下干散货船舶临时待泊,下游设置2个锚位,可供3000吨级以下干散货船舶临时待泊,主要供兴澄码头焦炭运输船和中粮码头运粮船临时应急锚泊用,由江阴长山港航调度中心根据锚泊需求统筹安排。
小型船舶待装卸点2:
设置在中石化滨江油库码头内港池水域80米*40米范围,以满足1艘千吨级或2艘500吨级以下危化品船舶临时待泊。主要供中石化滨江油库码头、长山油库码头小型油船临时锚泊使用,由江阴长山港航调度中心根据锚泊需求统筹安排。
船舶临时锚泊程序
01船舶进入待泊水域锚泊前,应由相关码头单位向江阴长山港航调度中心报告,经审核同意后,船舶方可至指定位置锚泊,锚泊期间应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
02船舶抛锚及起锚前,应及时向长山港航调度中心进行动态报告,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江阴长山港区港航调度中心联系方式:
0510-80671803
船舶临时锚泊要求
01临时锚泊的船舶必须24小时开启船舶AIS设备,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02船舶应按照值班规则要求,加强锚泊期间的现场值守和定时巡查,关注水文气象变化及周边通航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江阴长山港航调度中心并开展先期处置。
03严禁临时锚泊船舶的船员擅自下船上岸。
04船舶锚泊以后不得擅自更换锚位,如需变动,必须及时和长山港航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05锚泊时间原则不得超过72小时,船舶离开待泊点前必须及时和长山港航调度中心联系,经长山港航调度中心同意后方可起锚驶离。
06临时待泊点仅供船舶临时应急锚泊,锚泊期间不得进行船舶污染物接收、加油、洗舱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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